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文静)她是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女检察官,公诉岗位16年,她斗智斗勇,让多名犯罪分子伏法;驻看检察室工作2年,她时刻关注未成年犯成长,被他们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她就是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李艳涛。从检18年来,由于业绩突出,她曾荣获河北省检查系统“业务专家”、省“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众多荣誉称号。
“最美女检察官”16年公诉路
做一名惩恶扬善的执法者,一直是李艳涛儿时的梦想。1996年,李艳涛从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进入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公诉岗位一干就是16年。16年间,她先后主办、参办各种刑事案件50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错诉、漏诉问题。她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被公认为“样板庭”。
一年冬天,李艳涛全程参与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面对涉案人员多、各种恐吓不断的重重压力,她没有退缩。白天,她与同事冒着严寒收集证据。晚上,审查案卷,核实证据。经过十个月的昼夜奋战,共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0余条,书写审查报告近百万字,制作多媒体示证资料3000余份。“为了这个案件,我们下足了功夫,当时翻阅的卷宗就有一人多高。”李艳涛说。
在四天的庭审中,面对20名主犯、35名辩护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李艳涛沉着应对,与辩护人进行激烈理性的交锋。“这场庭审平均每天进行近10小时,其间,我不敢喝水,为了中途不上洗手间。”李艳涛说。最终,她和同事用确凿的证据证实犯罪,使该案百余名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庭审结束后,数百名群众不约而同地鼓掌。我当时哭了,这是欣慰的眼泪。我觉得十个月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的!”李艳涛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十分激动。
从公诉岗位到“检察官妈妈”
2012年3月,李艳涛告别了16年的公诉岗位,就任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新成立的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主任。面对在押人员这个特殊群体,她始终秉承执法者的责任,“小到每天的饭菜,大到人权保障,每个环节都纳入监督视线,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入高墙。”李艳涛说。2012年底,邯郸市百余名未成年犯集中羁押在第二看守所后,她更加感觉到责任重大。
李艳涛奔走呼吁人大、妇联、团委、学校等社会各界对未成年犯不抛弃、不放弃,关注他们的成长,并联系专业心理辅导师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为他们改过自新充实信心。同时,她创新建立了文化教育、编纂“三字经”感化、“检所家”三方联动等“五种工作模式”,为了方便阅读,她把流动图书车推入监室,为了感化良知,她把编纂的“三字经”贴在监室墙上……多名未成年犯在她的感知和教育下顺利回归社会,并亲切地称她为“检察官妈妈”。
即使对死刑犯,她也从没放弃过。在押人员靳某,绑架并杀害五岁男童、持械入户抢劫致两人死亡。收到死刑判决后,他情绪起伏很大。李艳涛多次找他谈心,并在他胃病发作时,及时联系狱医一次次为他送药。在他缺衣少物时,想法儿给他买来衣物和用品。“我所做的一切,就是让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关心关爱。”李艳涛说。
被执行死刑前,靳某郑重写下无偿捐献遗体的申请书,含着眼泪递到李艳涛的手里。“他说他身上背着三条人命,连家人都对他不管不问,想不到我却对他这么好。他说自己已经是个快死的人,没啥回报的,如果捐出遗体,能够帮助别人,也算是一次赎罪!”李艳涛告诉记者,正是这些人性化关怀,真诚打动着一颗颗绝望冷漠的心,让他们重拾做人的良知和尊严。
“铿锵玫瑰”坚定地走在检察路上
无论是在公诉岗位上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还是在检察室岗位上对看守所监督管理,李艳涛始终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更高位置。
一次,在主办一起“抢劫”案时,李艳涛通过走访发现,被害人徐某不仅遭遇抢劫,而且双腿形成贯通伤。她认为这不是一起单纯的“抢劫”案,经过严查细审,隐藏在背后雇凶伤人的李某浮出水面。
李某不惜重金托人说情,被她断然拒绝。李某最终被绳之以法,被害人得到8万元民事赔偿。李艳涛告诉记者:“记得那一天,看到年近半百、满面沧桑的受害人手拿“为民解难、匡扶正义”锦旗站在我面前时,我下定决心,这条检察的路要坚定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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