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漳州7月29日电(刘荫花 朱杰光 张羽)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披露,一起涉及46名被告人的特大涉台电信诈骗案近日在漳州平和法院一审宣判,其中45名被告人当庭获刑,另有1名被告人因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将择期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曾某权伙同他人在漳州多个居民区租房设立8个诈骗窝点,纠集被告人吕某忠、陈某精、罗某煌等人作为窝点负责人,针对台湾居民实施电信诈骗。
据了解,该诈骗团伙自称超市、银行工作人员,通过虚拟网络电话平台拨打台湾居民电话,虚构因购物错误付款须取消的事实,诱导受害人通过ATM机将银行存款转账到被告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法院称,该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人民币,45名被告人被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5个月至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2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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