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29日电(刘羽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法院29日公布,该院相继对区农业局系列贪腐案进行了宣判,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局原局长杨某、原副局长陈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九年半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查,相城区农业局局长杨某在主管相城区相关涉农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过程中,明知多家公司未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投资建设,仍指使下属违反规定处理公务,使财政资金补贴项目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违规获取国家补贴,造成国家损失。而该局副局长陈某明知项目实施单位未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投资建设,仍违反规定,帮助提供虚假材料送审送验,使项目顺利通过检查、验收,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农业局下属畜牧兽医站站长杨某某、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周某在上述犯罪行为中也均有参与,四人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高达1170万元。此外,四人在绿化工程建设、花木采购等方面还各有受贿情节。其中,相城区农业局局长杨某受贿数额高达262.5万元,其余三人受贿数额均在20至30万元之间。
苏州相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当数罪并罚,遂据四人犯罪情节轻重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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