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事后,该局已赔偿安抚家属。
据了解,这名因陪上级领导喝酒过量身亡的年轻干部姓肖,猝死时31岁。肖某2013年刚刚结婚,妻子已经有了2个月身孕。肖某已于7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在该县殡仪馆火化。
7月25日,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回应称,来凤县地税局干部14日晚在县局食堂就餐饮酒后呕吐窒息身亡,但同时称“因处理该事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具体情况由来凤县委宣传部回复”。
29日,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表示,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各类禁止公款宴请的文件,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有关单位依然目无法纪,顶风吃喝,甚至出现陪酒人员猝死这样的悲剧,有关部门更应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据人民网)
工作陪酒致死 是否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由此可见,职工伤害事故或死亡事故认定为工伤(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伤害或死亡事故是否与其本职工作有着必然联系。工作期间因应酬饮酒死亡的情形,不仅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且属于法律法规明确列举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即因醉酒引发伤亡的。有一点需要明确:公务员上班期间陪同上级吃饭喝酒既不是法律、法规的法定义务,更不是公务员的工作职责。
新闻连连看:因酒致死何时了
河北文安建设局长率众饮酒致人死亡被免职
湖北罗田县城管队长饮酒死亡 城管局垫付65万
农行河南员工聚餐饮酒过度死亡 家属怒堵大门
https://news.sohu.com/20140730/n402890517.shtml
news.sohu.com
false
大河网-河南商报
https://newpaper.dahe.cn/hnsb/html/2014-07/30/content_1119818.htm?div=-1
report
531
近日,有网友反映,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事后,该局已赔偿安抚家属。据了解,这名因陪上级领导喝酒过量身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