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 7月初,达州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122”值班室接到市民谭某报警,称其母亲在达川区河市镇南大街被号牌为川SJ05**号两轮摩托车撞伤。
接警后,大队值班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随即发现“肇事”车辆停于路边,并未发现该摩托车有撞击痕迹。而此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便打算让伤者清醒后回忆事发经过。
不幸的消息却在次日凌晨传来,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此,鉴于该案已发展为重大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对涉嫌肇事的川SJ05**驾驶人郑某进行传唤,然而民警在对其进询问时,驾驶人郑某对自己被控撞人一事不仅矢口否认,还坚称自己是做好事被讹。
随后,办案民警通过周密走访、调研和慎密侦查,终于还原案件真相:事发当天,郑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子从达川区河市镇后街往南大街方向行驶,行至事发地点时,看见一位老太太在路边行走,当他行驶过弯道大约5、6米远的样子,突然听见后面有人在喊有老人摔倒了。
郑某急忙停车,只见一老太太倒在地上,身体因摔伤不停地流血。出于好心,郑某立即上前扶起老人,其妻子又立即到就近医院喊来医生对老太太进行救护。
令郑某和妻子感到意外的是,与老太太随行的丈夫却认为是郑某将老人撞伤,并让其儿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通过细致的走访,终于查清真相,交警部门确认驾驶人郑某所驾驶的川SJ05**号车辆与伤者无任何接触,不认定为交通事故,伤者系自己摔倒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 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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