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达州宣汉县3位“好姐妹”一起经营店铺。然而,新店开业不久,其中两位股东却发现另一负责采购物料的合伙人账目作假,导致3人发生不愉快,该合伙人要求退股及转让门市未果。7月26日,一气之下,该合伙人怒砸店铺。
事后,两位股东觉得该合伙人肆意破坏他人财物,且金额较大,向警方报案。当地派出所则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没有立案。
合伙开店“好姐妹”纠纷不断
据店铺的老板之一刘琳(化名)介绍,她和廖芳(化名)、刘红(化名)3人之前是好姐妹。年初,她们商量一起做生意,并于5月8日开始正式营业。
据刘琳介绍,刘红买来的制冰机等设备,还没开始用就频繁出故障。“这些设备总共花了5.8万元,也没有任何票据。”刘琳说。
该店廖芳说,后来,他们找到了刘红所提供的订货厂家,但是对方表示她们的设备并非在该处购买的。因为二人发现刘红账目作假,3人由此发生了不愉快。
要求转让女子被拒后怒砸店
“本来最先三人是各司其职的。后来,刘红要求把账也一并交由她来管理。”廖芳说,她们俩拒绝了刘红;刘红要求退股,也被拒绝。
刘红交出钥匙退出经营后,要求二人关门转让店铺。“关门转让,我们会亏本更严重,就再次拒绝了她的要求。”刘琳说。
7月26日,刘红为此再次来到门市与二人发生了争执。随后,她在一气之下,在店铺内狂砸了一通,致使损失数万元。刘琳、廖芳随即报警。
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派出所民警认为这是属于民事纠纷,没有立案。
拒绝采访另一涉事方匆匆挂断电话
记者随后多方寻找事件的另一主角刘红进行求证。在找到刘红家后,记者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而刘红丈夫胡江上班的公司也没能找到他们,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胡江“已经外出办事”。
之后,记者拨通了刘红的手机,对方确定了自己身份。记者随即向其表明了采访意图,不过此时电话那头却传来了一男子的声音:“你是记者还是律师?”在得到记者回复后,该男子只说了一句“我有权利拒绝采访”,便挂断了电话。
办案民警属民事问题,建议走司法途径
石岭派出所曾所长介绍,“至于涉及到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问题,建议她们走司法途径。”曾所长说,由于此事达不到行政或者刑事案件的条件,所以没有对其立案。
对此,四川奥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覃礼顺认为,合伙开店,在没有得到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合伙人不能强行退股。至于到底该不该立案,覃礼顺认为,由于此事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五千元,故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公安机关应该对其立案。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邹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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