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信息梳理,十八大以来,包括周永康在内,已经有39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被通报正在接受调查或审查,截至7月30日,其中21位已经受到了党内最严厉的处分——开除党籍。
“就像法律一样,党纪也设置了底线,党员越过底线就要处理。《党纪处分条例》是党内的惩罚机制,是专司惩处的一部条例。”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表示。
《党纪处分条例》中,违纪行为共分10大类,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党章中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层级依次提高。而《党纪处分条例》对这五种处分适用的情况分别做了详细规定。
十八大以来已公布审查结果的21位省部级以上官员,除湖南省衡阳市原市委书记童名谦因对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被界定为“玩忽职守”外,其余20人的违纪情节中均涉及“为自己或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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