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条例》出台后禁止开发区未准入任何项目
据悉,《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我市沿山六区县积极开展《条例》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庄等宣传活动,发放《条例》宣传册、倡议书等总计38000余份,使《条例》的内容深入人心。依照《条例》,我市还不断完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建设,相继编制完善了《秦岭西安段浅山区分区规划》、《秦岭西安段浅山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秦岭北麓西安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西安秦岭旅游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总体规划。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太平峪、沣峪口、翠华-五台、汤峪4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我市还制定实施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条例》出台后,在禁止开发区,未准入任何项目;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准入项目3个;适度开发区内准入项目23个。
推进生态建设完成环山路绿化提升44.7公里
我市同时制定了《2014年—2016年秦岭生态保护区项目实施计划》。重点实施沿山路景观提升、绿道建设、废弃矿场生态恢复,对浅山区生态环境进行改造提升。先后投入25亿元,已完成环山路绿化提升44.7公里,绿道示范25.7公里,照明21公里,拓宽改造新沿山路12公里;直观坡面绿化4.3万亩,造林1.6万亩,山体修复绿化138.5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5平方公里;建成博物馆1个,生态区标石界碑6个,综合服务区3个,生态停车场21个,污水处理厂3个;提升4条沿山路景观长廊,建成西安与终南山直通干道6条。
目前正在重点推进老沿山路绿道示范工程、户县太平区域沿山路北侧及草堂寺门前U形绿道工程、太平综合服务区、西太路门户标识、智慧秦岭、国家植物园、户县化羊庙美丽乡村、沣河水上运动中心、长安区五台街道新型农村社区、太平河河道治理、秦岭艺术博物馆、甘峪玫瑰园等12个工程。
同时以黑河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保护,对水源涵养地进行生态移民搬迁,杜绝直排,加快沿山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申请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出售野生动物、擅自采集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长安区为试点,在全省率先推行峪口保洁制度,将秦岭峪口保洁工作纳入政府统管范围,开展沿山村庄整治,峪口整体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下一步将逐步在全区域加以推广。
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为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我市成立了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岭分局,对保护区违法违规现象形成高压态势,开展“铁锤治理”、“治乱清水”、“绿网工程”等行动,对违法占地、违规建筑、鱼塘,临时设施、非法采石,破坏林地、河道等问题进行查处,拆除广告牌371块,违法建筑7990平方米,打击取缔违法砂场5家、砸石场4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9家,有力震慑了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将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工作列入市政年度目标考核,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市秦岭办列为考核成员单位,参与考评,加强责任督导,落实相关单位和区县秦岭生态保护的工作职责。
清查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3月25日以来,中省新闻媒体报道了秦岭北麓存在违建别墅问题,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市立即成立秦岭北麓违建别墅调查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区县属地管理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逐级包抓;全面查清事实,依法分类提出处置意见,逐栋进行整治清理,清查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秦岭北麓西安段共清查违建别墅202栋,已依法拆除3栋,立案78栋,处理了28名相关负责人,其余121栋违建别墅也启动了法律程序。经过我市积极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强力开展综合整治,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区域面貌得到明显提升,166公里的秦岭西安段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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