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8月6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阮莹)外籍人员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进入中国务工,从中收取1500元至2000元不等费用,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8月6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缅甸人老强(译名)驱逐出境。
老强是缅甸籍人,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老强在缅甸召集欲到中国打工的阿妹、阿达等十多人,先后6次通过钻中缅边境的铁丝网,后步行绕过木康边境检查站,或带持临时边境通行证的偷越者通过瑞丽边防检查站进入中国境内,顺利通过后,安排偷越者到浙江温州、台州等地务工,收取每位1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含路费)。
台州边防支队三甲边防派出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有外籍人士非法用工现象,故侦查告破,抓获组织者老强,偷越者均被遣送出境。
法官表示,境外务工应选正规渠道,当企业主在聘用外籍员工时,务必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和核实员工身份。法官还表示,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走正规渠道,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7月椒江法院还审结了一起缅甸籍人员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南埃梦(译名)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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