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对干部停职免职要按照法律来走程序
越来越多的“问题”官员在公众的监督举报之下受到惩治,而免职则是处理这些“问题”官员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于“问题”官员的免职手续,有的免职像火箭,比如,陕西商南县在广场问政中当场免掉干部;有的免职像蜗牛,比如,湖南一个“问题”局长被爆免职程序走160天,被网友称为罕见的官员免职“马拉松”。干部免职应有一套固定的严格的程序,但针对干部免职这一相同的事件,各地却有不同的做法。无论是“火箭式”免职还是 “蜗牛式”免职都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干部免职应以法律程序为准绳。 事实上,很多地方对于干部的免职都是听从领导的安排,有的“领导一句话”,干部就会当场被免职,有的“领导一句话”,干部免职可能就会出现转机。在干部免职中,“领导一句话”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既是领导过于干预干部免职所致,又是纪委部门执行不力所致。 一方面,有些领导觉得在自己领导下出现了“问题”干部,这是对自己领导水平的一种否定,为了更好地维护形象,也为了证明自身没有同流合污,他们会选择当场罢免干部。有的领导则是受人情的牵绊,在出现“问题”干部以后,他们会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为“问题”干部四处求情开脱,致使免职程序一拖再拖。另一方面,纪委部门在干部免职一事上是最有话语权的。他们完全可以根据调查的资料对干部依法进行问责处理,但有时纪委部门也会由于顾及领导的权力而延误免职程序的进行。 要解决干部免职中出现的弊端,一是领导要严于律己,剔除权利作祟思想观念,完全不插手干部免职事件,把决定权交由纪委部门;二是纪委部门要严格遵照法律程序,而不是听从领导的话语,对干部免职要按照法律来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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