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渝北区闹市地段屹立14年之久的烂尾楼“瀛丹大厦”,已然成为这座城的另类地标。
这座重庆第一“烂尾楼”,犹如一颗钉子,戳在郑静心头整整4年:“每次从它旁边经过,瞄上一眼,都禁不住一阵心痛。”
郑静是重庆中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雄公司”)股东。
4年前,中雄公司参与一场司法拍卖会,以2.518368亿元竞得瀛丹大厦。此后,郑静和中雄公司却为此陷入诉讼“漩涡”,被索赔1.5亿。
澎湃新闻采访获知,“瀛丹大厦”就如同一个黑洞,有人因它入狱坐牢,有人为它散尽家财,有人成了上访户,还有人因它妻离子散,至少有10对夫妻因它离婚。
建房人获刑12年
瀛丹大厦位于重庆渝北区新牌坊转盘处,毗邻机场高速路起点。
公开资料显示,瀛丹大厦占地面积8.36亩,为前后两栋连体建筑,分别高33层和25层。该楼主体工程均已完工,但外墙尚待装饰,预留门洞,内部管网、水电、电梯均未安装。
“每年都有购房者不时来这里看看,有的还哭了。”8月5日,瀛丹大厦附近一餐馆老板告诉澎湃新闻,14年来,很多人被这栋“烂尾楼”逼出了眼泪。
透过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可见大院里早已长满齐人高的荒草,同样锈迹斑斑的塔吊,高高耸立在一旁。
两名保安呆坐在大厦院子里,喝着茶看着报。敲开铁门,澎湃新闻欲进入大院内,被二人拒绝,甚至拍照也被阻止。阳光折射下,未完工的大楼在旁边人行道上投下一个巨大阴影。
瀛丹大厦为重庆市芸辉商贸有限公司和重庆瀛丹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建,双方约定由芸辉公司出地,瀛丹公司出资修建。1999年动工,但到2000年11月因瀛丹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停工。
急需资金的瀛丹公司,2002年引进自然人景浓荣联建。但景以内部认购为名,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低价售给29位购房者,获利506万元。他因此背上合同诈骗的罪名,获刑12年,成为轰动一时的“内部认购诈骗案”。
2003年9月,芸辉起诉瀛丹公司要求解除双方联建瀛丹大厦合约。与此同时,瀛丹公司开始陷入和众多债权人的诉讼战。
瀛丹公司在这场诉讼战中连连败退,并被众多债权人申请执行偿债。2009年3月,瀛丹大厦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下称“渝北区法院”)整体查封,并报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高院”)委托评估、拍卖。
受重庆高院委托,2010年3月29日,重庆博诚、重庆华夏和重庆竞风三家拍卖公司联合发布司法拍卖公告。
得标公司被索赔1.5亿
2010年3月29日,郑静持股的中雄公司,看到了“瀛丹大厦”的拍卖公告。
郑静说,当时公司非常看好瀛丹大厦的区位优势—位于重庆渝北区新牌坊黄金地段,毗邻机场高速路起点。
2010年4月30日,重庆高院开启瀛丹大厦司法拍卖,将估值1.86亿元定为起拍价。
拍卖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举行,采取了电子竞价方式。
郑静回忆说,拍卖当天竞争激烈,中雄公司和另一买家经过83次竞价较量,最终以2.518368亿元成交,并于当日和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然而,中雄公司随后发现了当地国土、建设部门向法院通报的标的物有系列重大瑕疵。“这些瑕疵并未在拍卖前给予披露。”中雄公司认为,由于擅自增加建筑楼层,瀛丹大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未经相关质量鉴定部门鉴定的情况下,根本不具有对外拍卖条件;同时该项目存在大量产权及债务纠纷问题,导致大厦被一些不明身份人员实际占有并控制。
鉴于此,中雄公司立即停止对中标价款的支付,并多次和拍卖公司沟通、协商。
2010年5月24日,三家拍卖公司函告重庆高院,要求法院认定中雄公司违约。
随后,重庆渝北区法院作出执行裁决书撤销拍卖结果,重新拍卖瀛丹大厦。
2010年7月,瀛丹大厦再次进行司法拍卖。此次,该大厦被重庆华瓯置业有限公司以1.7693496亿元的价格买走。
让郑静没想到的是,中雄公司的麻烦开始接踵而至。在瀛丹大厦系列执行案中,中雄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010年12月,中雄公司被重庆高院、渝北法院裁定由其承担拍卖价差款7490万元。
2011年10月20日,重庆高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中雄及股东财产6790万元。此前,中雄股东价值上亿的个人资产,早被该法院控制,连股东郑静母亲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亦未幸免。
2014年2月26日,瀛丹大厦原联建方芸辉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五中院”)提交诉状,以中雄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要求中雄公司及两大股东连带赔偿其损失5410万元。
芸辉认为,中雄公司及股东在瀛丹大厦拍卖中故意毁约,致使其对瀛丹公司近5000万元的债权至今未获偿付。
2014年4月6日,瀛丹公司以同样理由,向重庆五中院起诉中雄公司及股东,要求法院判令中雄及股东连带赔偿损失9400万元。
目前,以上两案已立案,中雄公司被索赔近1.5亿元。中雄公司股东此前被查封的上亿个人财产再次遭重庆五中院诉讼财产保全;重庆高院至今未解除对中雄公司股东采取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的措施。
法学专家“杠”上法院
针对相关法院的系列裁决,中雄公司及股东进行了司法救济,以期走出腹背受敌的困境。
澎湃新闻获知,中雄公司首先就质疑“瀛丹大厦的拍卖行为是否有效?”
中雄公司2011年起诉重庆博诚、重庆华夏、重庆竞风三家拍卖公司,认为瀛丹大厦存在严重的建筑安全质量隐患,且不能实际交付,不能作为拍卖标的物。依据有关规定,中雄公司与三家拍卖公司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应认定无效。
就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12月1日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中雄对三家拍卖公司的起诉,理由是中雄公司对《拍卖成交确认书》效力的异议,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2012年3月20日,重庆高院以相同理由驳回中雄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重庆一中院的裁定。
而面对被追加为瀛丹大厦案的被执行人的系列裁定,中雄及股东多次向重庆高院、渝北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均遭驳回。他们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至今没有结果。
据中雄公司统计,仅2012年公司及股东向各级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共计8次,无一成功。
近日,刘俊、赵万一、刘云生、孙鹏、李祖军等五位西南政法大学的资深法学教授联名出具了一份法律咨询意见书。
意见书认为,瀛丹大厦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与严重违法情形,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拍卖物,重庆高院对其的司法拍卖行为无效,中雄公司无需承担拍卖价差款的违约责任。
“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裁判确认中雄及股东承担责任,不经庭审与质证,剥夺了中雄及股东的基本诉讼权利,属严重违法。”意见书说。
至少10对夫妻离婚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2010年4月8日发布的“瀛丹大厦项目推荐资料”称,该标的物债权人1205个,涉及权益金额本金3.03亿元,其中购房户1123起,涉及房屋面积12万多平方米,涉及金额1.73亿元;债权82起,涉及金额约1.30亿元。
自从染指瀛丹大厦,郑静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由于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高消费品不能买,需要出境谈的业务无法谈,身陷诉讼漩涡,事业也受到了巨大影响。
遭遇重创的,远不止中雄公司及其股东。据中雄公司专职法务付辉透露,在这片巨债阴影里,无数债权人成为“苦主”,他们十几年来一直寻求债务的清偿。
王秋林是这群“苦主”的代表。她告诉澎湃新闻,2006年,她借了60多万元买下瀛丹大厦3套住房。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第二年交房,结果遥遥无期。
“这些钱都是当初以月息1分的利息从亲朋好友手里借来的。”王秋林称,这些年,一家人被债主逼得焦头烂额。2010年,因难以忍受债主每天上门要钱的日子,丈夫选择跟她离了婚。
相同遭遇的还有购房户林家华,购房前,林在江北区有一室一厅住房。2007年,经朋友介绍购买瀛丹大厦,东拼西凑了近20万元交给了瀛丹公司。
瀛丹大厦“烂尾”后,林家华不但每天要忍受被债主们逼债的痛苦,还要被丈夫指着鼻子骂她“败家子”。去年底,丈夫跟她离了婚。为还债,她只好将仅有的一套一室一厅住房卖了,自己在外租房住。
林家华称,瀛丹大厦“烂尾”后,许多家庭因无法偿还债务而离婚。她所知道的30家购房户,至少有10家因无法忍受债主逼债的日子,夫妻双方选择离婚。这一说法,多名购房者予以证实。
瀛丹大厦“烂尾”后,王秋林和其他30家购房户一起将开发商瀛丹公司告上法庭而胜诉,但债权至今难以清偿。
据澎湃新闻调查,瀛丹公司早濒临破产清算,已无财产可执行。
王秋林等人每月都会相约到重庆高院、渝北区法院讨说法。在讨说法不得的情况下,转而到重庆市政府上访求助,其间曾和民警发生冲突。
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一份“2012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监察报告”称,重庆市维稳办、渝北区维稳办多次组织规划、建委、国土、房管、法院等相关部门对“瀛丹大厦”以上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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