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7日电(记者廖君 喻珮)村党委书记挪用公款用于本人私营企业经营;村党支部书记利用发包工程项目收受贿赂;村党支部书记侵占拆迁补偿款、还建房……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日通报了10起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半数与村干部相关,涉及农村涉财、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方面。
经武汉市硚口区纪委调查,长丰街长丰村党委书记汪大权在任职期间挪用3850万元用于本人私营企业经营;经新洲区纪委调查,仓埠街马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双华挪用家园建设资金用于购买私车;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调查,沌口街电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传元在任职期间利用发包工程项目收受贿赂达人民币33.38万元。
其余数起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包括村妇联主任套取“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用于个人消费、中学党总支书记违规收取择校费、城建公司总经理在组织拆迁中失职被问责、执法大队长邀约社会人员打伤经营户等。
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涉财、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三类案件62件,已结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