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宁)假借慈善机构名义,谎称投资慈善设备能获高额利润,与280余名被害人签订投资协议,获得“投资”4600余万元。昨日,被告人李长宾涉嫌集资诈骗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李长宾当庭否认诈骗,并称自己也是受害人。
称“认为项目能救助很多人”
起诉书显示,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间,李长宾假借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山西省慈善总会的名义,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称投资“慈善快乐行”投币设备能够获取高额回报,以此为诱饵骗钱。一年间,李长宾共与280余名被害人签订投资协议,获得“投资”4600余万元,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3000余万元。
昨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17名受害人作为代表出庭。李长宾当庭否认诈骗,并称自己也是受害人。
对于慈善快乐行投币箱项目,他自称是朋友介绍的。李长宾说,2010年,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姜某(另案处理),姜某称手里有这个项目,并且有中华慈善总会的批文,“我认为项目挺好,可以救助很多人。”
曾在钓鱼台召开项目发布会
李长宾说,两人达成协议,姜某出项目,他负责提供投币箱和广告的招商,广告收入俩人再分。“原本计划在全国铺设120万台投币设备。”
此后,李长宾开始拉人投资投币设备。多名被害人说,当时李承认只要投资就会有高额回报,回报率为4%-8%。之后,他还在钓鱼台开了项目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有大量关于李长宾慈善事迹的照片。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他们确实相信了这个项目,继而投资。
对于该新闻发布会,公诉人当庭问李长宾是否得到慈善总会的授权,李长宾称并不知情,“授权是姜某负责。”
事实上,发布会几天后,中华慈善总会就发表声明称,与该项目没有关系。不过,李长宾并没有停止,而是先后在山西、上海等地投放了捐款箱。
否认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
在庭上,李长宾否认自己向社会集资,并试图为该项目正名。“这个项目主要救助军残等弱势群体。”李长宾说。
李长宾称,在募集时,他已经向投资者说明了投到投币设备里的钱是善款,没有盈利,他同时否认曾经承诺高额回报,称那个承诺是指广告收益分红。“我在山西共投放了700多个捐款箱,广告收入很少。”
李长宾承认,投资者的资金都打到了他的个人账户,但他称“账户是由其他四个人掌控的”,自己是形同虚设的法人,“怎么运作不清楚。”
昨日,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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