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湖南冷水江在校未成年女生被轮奸,检察院不批捕”的网帖引发关注。
网帖称,今年1月至4月,冷水江市两名未满14岁的在校女生,在被灌醉后,多次被疑犯罗某等人持刀挟持到小旅馆实施强奸、轮奸,罗某被捕后供认不讳,但当地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8月6日,冷水江市检察院回应证实确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批捕,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目前尚有两名同案犯罪嫌疑人未归案;第二,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罗某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是否明知对方未满十四周岁;第三,在认定将被害人周某灌醉后轮奸这一事实认定上证据不足。
冷水江检察院称,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为不放纵犯罪行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列明了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相关证据补充到位后,冷水江市检察院将依法处理。
但检察院的回应,并未打消受害者周某父亲的质疑,他认为,这是警方不作为。
三男酒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
冷水江检察院称,2013年下半年,受害人周某(女,未满14周岁)与犯罪嫌疑人罗某认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据罗某供述,今年1月下旬的一天晚饭后,他约周某在网吧见面。见面后,罗某带周某与正在吃夜宵的犯罪嫌疑人“杰哥”、犯罪嫌疑人“肖总”(身份待查,在逃)、“小龙”(身份待查)、“小杰”(身份待查)见面,见面后6人一起吃夜宵。
期间,“杰哥”跟罗某提出,想与周某发生性关系,要罗某以心情不好为由跟周某喝酒,并将周某灌醉。吃完夜宵后,6人去开房,开房后由“杰哥”出钱,罗某到楼下商店买来两瓶酒。
回宾馆后,罗某要周某喝酒,喝了两杯左右,周某醉倒,“杰哥”将周某抱上床,并将周某衣服脱掉后,“杰哥”、“肖总”和罗某三人先后与周某发生性关系。
2014年4月16日,受害人周某在母亲带领下,到冷水江市公安局报案。
4月21日,警方立案侦查。5月4日,罗某被抓获。
警方曾3次提请批捕 检方均不批准
冷水江检察院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罗某,绰号“小杰”,男,1998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冷水江市人,5月5日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5月30日,冷水江市公安局以罗某涉嫌强奸罪,提请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6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6月10日,警方提请复议,6月17日,检察院再次作出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意见。
6月20日,警方提请复核,娄底市检察院经审查后,7月1日作出维持原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意见。
两项核心事实认定证据不足
冷水江检察院回应称,警方3次提请批捕,检察院均不批准,主要在于两项事实认定上证据不足。
警方调查发现,在认定罗某是否明知周某未满十四周岁上,目前证据不足。
周某在案发当时,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罗某供述称,并不知道周某年龄,只从罗某一朋友那获知周某读初一,但并不知具体年龄,但警方没有取得罗某该朋友的证言。
而受害人周某称,曾在QQ中告诉过罗某自己未满十四周岁。但罗某予以否认,且相关QQ聊天记录未调取。警方未取得其他可以推定犯罪嫌疑人应当明知被害人是幼女的相关证据,因此,认定此事实证据不足。
冷水江检察院说,在认定罗某与“杰哥”、“肖总”将周某灌醉后轮奸这一事实的证据上,目前仅有犯罪嫌疑人罗某的供述。同时,同案的“杰哥”、“肖总”均未到案。
与此同时,被害人周某仅证实当天与罗某喝了酒,喝醉了,对当晚事情毫无所知。因此,检察院认定该起事实证据不足。
周某父亲称办案民警曾要求私了
8月7日晚,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了42岁的发帖者、周某的父亲李某。2012年12月15日,李某曾因给冷水江市政法委送“中连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打击报案人、刑讯逼供先进干警"的锦旗,而被网友戏称“锦旗哥”。
据他介绍,女儿周某2000年10月出生,原本在冷水江市布溪中学读初一,4月初报案后即辍学。
“一个多月前,办案民警找到过我们,要求私了此事。”李某说,这让他觉得蹊跷。
据李某介绍,2012年,他曾因遭当地警方刑讯逼供,去湖南省娄底市政法委上访,并将情况反映到中纪委举报中心,他怀疑检察院不批捕与此有关。
检方通报中,还有两个嫌疑人身份待查,李某由此提出质疑,认为是警方不作为。
8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冷水江市公安局局长陈跃辉的手机,对方未接电话,发去短信也未收到回应。
(记者杨锋 赵力 实习生韩雪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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