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朱星)8月8日晚间,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罢免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吴长江。这已是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第二次离开公司。
雷士照明在公告中称,公司最近获悉吴长江的若干不当行为。该公告称,吴长江在多数董事会成员不知悉的情况下,在2012年代表公司的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宝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责任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上述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
雷士照明称,上述协议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
与吴长江一同被免职的还有雷士照明的三位副总裁吴长勇、穆宇和王明华。吴长勇是吴长江的亲弟弟,穆宇也被认为是吴长江的得力助手。
1998年,吴长江创办了雷士照明,2010年,雷士照明于港交所上市。2012年5月25日,吴长江曾因个人原因辞去雷士照明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等公司职务,曾一度引发公司内乱。2013年6月,吴长江重返雷士照明,担任执行董事。
在公告中,雷士照明任命王冬雷担任首席执行官,同时任命肖宇和熊杰担任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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