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上班期间到邻居公司的仓库外抽烟,却因抽烟地仅1米多远处存有大量乙醇被行政拘留。8月12日,徐某、孙某因抽烟没选对地方,被公安消防部门处行政拘留一日,已被送至拘留所执行。
8月8日,成都市温江区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人员与天府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民警一道,对辖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质的企业消防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当检查人员来到海峡科技园区的成都普瑞法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储存乙醇和石油醚的仓库门口有两名员工在抽烟。“马上把烟头灭了,引发火灾怎么办?”检查人员当场制止了徐某和孙某的违法行为,并快速锁定了违法事实。仓库现场存有800公斤乙醇和石油醚等易燃物质,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徐某和孙某被带回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
调查得知,徐某和孙某均在与成都普瑞法科技有限公司相隔不远的另一家公司上班。徐某和孙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深感懊悔。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分别对二人做出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决定。目前,两人已被送往温江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青吉好 四川日报记者 陈松)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