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英,日前提出申请,要求担任“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组长的东阳市副市长的陈军回避,理由是陈军曾经向其索贿。近日,东阳警方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称“陈军没有犯罪事实”。
今年7月23日,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向浙江省高院和东阳市委、市政府递交了“要求组长陈军回避的申请”。随后,陈军就吴英、蔺文财诬告一事向公安部门报案。蔺文财和吴英父亲吴永正被东阳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刑拘。
昨日上午,蔺文财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告诉记者,8月11日收到东阳市公安局通知,对蔺文财的申请不予受理。
在这份东公(刑)不立字(2014)001号上显示:该局7月29日收到蔺文财的报案材料,经过审查认为,“陈军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落款的时间是8月8日。
王永杰介绍说,8月1日,他向东阳市政府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东阳市政府于15个工作日内公开对吴英案的相关调查信息。
8月5日,王永杰还向东阳市公安局寄出“管辖权异议书”,希望东阳市公安局回避此案,确保公正办案。
据王永杰介绍,蔺文财在得知副市长陈军7月26日向公安局报案后,其也在第二天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要求警方对陈军进行调查。
蔺文财在报案材料里称,自己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根据吴英的要求申请陈军回避并无不当,该行为与《刑法》意义上诬告有明显差别。
蔺文财报案两天后的7月29日,其被东阳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刑事拘留。
另外据记者了解,7月27日,蔺文财在给东阳市公安局寄出报案材料的同时,也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了民事起诉书,要求追究陈军侵犯自己名誉权,要求判令陈军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目前,法院对是否立案未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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