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1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李振元 许海凤)27岁的杨坚是昭山示范区昭山乡人。15天前,他开着新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想逃避肇事责任的他,竟开车将伤者拖行了200多米。8月13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杨坚批准逮捕。
7月28日凌晨2点49分,在岳塘区晓塘东路,夜宵店老板李某正准备关门歇业。这时,他看到不远处一辆小车撞倒一名行人,车主下车查看情况后,又马上离开了。
李某向岳塘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案,事故民警到达现场时,并没有发现伤者的踪影,只有一双拖鞋和几截断裂的皮带。沿着事故现场隐隐约约的血迹,民警在200米开外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伤者罗某。由于伤势太重,罗某于当天凌晨4点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现场的血痕,民警基本断定有两个案发现场。罗某被撞倒后,又被车子强行拖了200多米,才导致了致命的伤情。
肇事司机是何许人也?报案的李某说,由于事发路段的路灯比较昏暗,他只看到车牌最后两位数字“02”,而两个现场除了死者的遗物外,并没有遗留车辆散落物。
根据非常有限的线索,交警调取了沿线的监控,发现了车辆大致的逃逸路线,最终发现嫌疑车在板塘铺步步高附近作了短暂停留。穿着白色背心的驾驶员下车后打开手机灯,对车底作了简单检查。这个片刻的停留,让警方确定肇事车是一辆香槟色的新款大众帕萨特轿车。
从7月28日开始,岳塘交警调出了我市2011年至今所有的1000多台新款帕萨特车型资料进行逐一排查,根据颜色、车牌后两位数等线索,将排查范围逐步缩小,最终锁定了牌号为湘C2YZ20的肇事车,证实目击者当时看反了车牌最后两位数。
7月30日下午,岳塘公安分局、岳塘交警大队专案组民警来到昭山乡昭山村,在杨坚家的前坪找到了嫌疑车。通过对车底人体组织和血液DNA的对比,与死者罗某吻合,之前拒不承认肇事的杨坚最终低头认罪。
经过反复比对证据,8月13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岳塘公安分局将杨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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