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下午因头痛发热被送至医院,后经诊断入院接受治疗,次日醒后发现双眼无法看清物体,家属向医院讨说法,要求医院负全责并将男子医好。第三方省医调委介入调查并作出鉴定,认为该男子视力下降与医院诊疗并无关系。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家属要求医院赔偿,院方希望家属如有诉求可走法律程序解决。
43岁的湖南人周进兵先前在南海一工地打工。其弟周某说,今年6月25日,周进兵突然头疼发热,于下午3时许前往南海第二人民医院(下称南海二医)看病。“当时诊断为脑出血,马上就拍了C T。”周某说,当时他心存疑虑,以周进兵的反应不像是脑出血。
周某说,当晚11时许,周进兵再次出现疼痛、发热、乏力等症状,于是他要求医院重新做C T检查,随后周进兵病情稳定。哪想到第二天凌晨5点,周进兵睁眼后便很难看清事物。自此,周某及周进兵的妻子开始向医院讨说法。
家属质疑医院误诊
南海二院关于周进兵的情况说明显示,周进兵近7年反复出现肢体抽搐,有癫痫史,且时有发作。其于6月25日下午约1时再发肢体抽搐、意识丧失,性质同前,约10分钟仍未清醒,家人急送入院。入院诊断:1.癫痫;2、蛛网膜下腔出血;3、颅内感染;4.酸中毒;5、呼吸道感染。于是将其收入神经内科接受治疗。当晚,周进兵癫痫再次发作,经处理后病情稳定。次日早上,周进兵称双眼失明,复查CT及磁共振,C T提示:颅内未见异常。磁共振提示:右侧基底节亚急性脑梗塞;双侧视神经异常信号,考虑缺血缺氧所致。
家属对于医院的指责主要集中在医院初时诊断周进兵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感染,而后C T和核磁共振又显示并非如上所断,故医院诊断错误,须负全责。家属要求将周进兵转至外院治疗,南海二院负责全部治疗费用。否则,在南海二院将眼睛治好。
无法调和的矛盾
周进兵视力下降后,家属并未配合院方做相关检查。据院方介绍,周进兵表态“看不见物体”后家属情绪激动,对于根据病情需给予的抗栓治疗也并未签字同意。次日,医院告知家属,医院的赔付权限在1万元内,且根据医院技术水平,需将病人转往上级部门治疗。对于责任问题,院方表示可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走法律途径解决,也可请第三方调解。
另据院方资料显示,患者家属多次干扰医院工作,在行政办公室闹事。周某对此并未否认,只说“想解决问题尽快治好哥哥”。
双方数次沟通无果后,8月1日,省医调委请业内专家对此事进行了评鉴。专家认为,患者既往有癫痫病史且本次再发入院,发病后出现双眼视力下降属于临床罕见病例。由于患者就诊过程中不配合针对视力下降的专科检查,故目前患者病因有待进一步检查确定。医方本次癫痫及继发性酸中毒等病情诊断明确,用药护理符合诊疗规范。虽入院相关检查欠完善,但主要系因患方不配合所致。故周进兵出现双眼视力下降,系自身疾病所致,医方诊疗行为与之不存在因果关系。
周某等家属获知评鉴结果后当场情绪激动称,“他们都是乱找的专家”,并拒绝接受医院的书面决定。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院方建议周某将周进兵转至上级医院治疗,但遭周某再次拒绝。同时周某也拒绝走法律程序寻求索赔,“我们已经无力承担进一步治疗费用,要求医院赔偿全部损失。”
采写:南都记者 赵騄汀 实习生 王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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