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截至目前,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23名省部级官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大老虎”们被审判的过程也引起民众极大关注。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媒体报道与相关公开资料,梳理了2003年至今被送上庭审的36名省部级及以上落马高官,发现案发后绝大多数主犯均服从一审判决,不再选择上诉。不满判决选择上诉的,二审无一例外都被维持原判。
专家表示,中央相关部门对于省部级官员的调查处理均很严谨细致,掌握大量证据后才会进行立案调查,所以从审判实践来看,二审改判的比例不大,除非案件出现了新的重大事实或关键证据。与轰轰烈烈的案件查处相比,充分的公开审判意义更显重大。对贪腐的治理最终走上法治轨道。
十八大后 23“大老虎”被移送司法
今年5月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因涉嫌受贿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王素毅是十八大后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中,第一个被审判的“老虎”,其被控受贿金额高达1073万元。7月17日,北京市一中院对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月5日,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被移送司法机关。次日,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也步之后尘。
十八大后落马的41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除了上述3人之外,还有20名落马官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包括李春城、郭永祥、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王永春、蒋洁敏、李东生、冀文林、杨刚、阳宝华、毛小兵、许杰、徐才厚等。至于这20名官员的贪腐案件由何地审理,尚不得而知。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洪道德介绍,从被调查到调查取证、司法机关审理,再到最后的宣判,全部程序走完最长可能需3年左右的时间,王素毅在2013年6月涉嫌违纪被调查,现在中间仅隔了一年的时间就宣判,“应该说司法机关的工作是非常积极、快速的。”
2003年至今 36官员受审近7成未上诉
落马官员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面临两个选择:上诉,或不上诉。我国法律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被告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但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被告人不服的,不得再提起上诉。除死刑案件外,二审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2003年以来被送上法庭的36名省部级以上高官中,有23名选择不上诉,占比为63.9%。去年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审,刘志军在被带出法庭时强调,“相信法律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不会上诉。”
大部分受审官员都有坦白、悔罪、认罪的情节。从公开的资料来看,贪腐高官认罪一般倾向于在“最后陈述”阶段对其个人接受司法裁判的认识问题,表示对司法调查和审判过程及结果的认可等。
法晚记者整理发现,几乎所有未选择上诉的主犯都进行了“悔过”,包括“贪欲膨胀,见钱忘义;蒙混过关,心存侥幸;原则不明,模糊行事;贪图享乐,虚荣拜金”等自白。
13人上诉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受审的这36人中,有13名落马官员不满一审判决结果,选择了上诉。
按照法律,被告人提出上诉后,案件结局将有三种走向:第一,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第二,二审法院认定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第三,二审法院采纳被告及其辩护人的意见,直接将该案件改判。
记者发现,这些落马官员的“上诉状”理由各异,但大约也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认为量刑不当,刑罚过重,有的称自己非主动犯罪,应该减刑;也有称自己及时投案态度良好,应该减刑。第二,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服定罪。
例如,2008年10月18日,衡水市中院一审认定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犯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此,刘志华提出上诉,主要理由是:一审判决主要犯罪事实有误,未考虑其自首、工作中的一贯表现和立功情节,没收个人财产没考虑他儿子、妻子以后的生计。随后,河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理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二审审判关注方向与重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说,对于上诉人和辩护人上诉状提供的情况,对于一审的意见,二审法官均要考虑、研究、判断,必要时还会组织做一些调查研究。
二审审结
通常两个月左右结束
我国法律规定,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记者注意到,不少被判处极刑的落马官员都选择了上诉。13名上诉的高官中,共有8人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
部分选择上诉的受审官员中,记者统计了他们从一审到二审的间隔时间,最长为95天,最短为14天,平均时间为48天。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二审应当在两个月之内审结。
对此,陈春龙分析说,两个月的时间是合理的,贪官“落地”的速度并非越快越好,“法律要讲程序和证据,铁板钉钉,有时一味快查快办,其实质可能是运动思维。”在符合程序、依法高效的基础上,还应该提升审理质量,推动信息公开,这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对腐败分子的极大震慑。
专家详解 贪腐治理最终走上法治轨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二审开庭前,二审法院需要经过一段准备时间,包括对一审材料的重新讨论、上诉状的研究等。一般来说,二审不加刑是基本原则,所以一般二审改判主要是指减刑。但如果上诉人没有提供新的事实或证据,改判的可能性就不大。从数十年来的审判实践看,二审改判的比例并不大。
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说,“对省部级以上干部,尤其是国家级的干部调查,中央都非常重视,程序特别严格,对证据的要求也特别细致。”所以,一般对于省部级以上官员的调查时间都较长,从“双规”到最后判刑,中间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进行调查取证。
纪检部门的调查和检察机关的调查有何区别?林喆解释说,纪检部门是初步的证据调查,主要针对党内,这可以大大减少检察机关的工作量。检察机关的审查是建立在纪检部门对官员“双规”的调查基础上。主要是进入司法程序以后的,按照法律规定做的调查。
林喆说,与纪检部门对案件的查处相比,充分的公开审判意义更显重大,对贪腐的治理最终走上法治轨道。本版文/记者 王选辉
2003年以来落马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受审情况 | |||
终审判决时间 | 落马官员 | 经历时间 | 一审结果 |
2003.06 |
丛福奎 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 | 47天 |
死缓 |
2003.06 |
潘广田 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 | 65天 |
无期 |
2003.06 |
李嘉廷 原云南省省长 | 42天 |
死缓 |
2004.01 |
王怀忠 原安徽省原副省长 | 17天 |
死刑 |
2004.08 |
刘方仁 原贵州省省委书记 | 36天 |
无期 |
2005.04 |
刘克田 原辽宁省副省长 | 56天 |
获刑12年 |
2007.06 |
郑筱萸 原国家药监局局长 | 24天 |
死刑 |
2007.08 |
段义和 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死刑 |
|
2008.04 |
王武龙 原南京市委书记 | 85天 |
死缓 |
2009.01 |
刘志华 原北京市副市长 | 95天 |
死缓 |
2010.02 |
黄松有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
29天 |
无期 |
2010.11 |
皮黔生 原天津市委原常委 | 死缓 |
|
2013.10 |
薄熙来 原重庆市委书记 |
34天 |
无期 |
以上官员二审均维持原判 |
判决时间 | 落马官员 | 一审结果 |
2004.08 |
王钟麓 原浙江省副省长 | 获刑11年 |
2004.12 |
张国光 原湖北省省长 | 获刑11年 |
2005.12 |
田凤山 原黑龙江省省长、国土部部长 | 无期 |
2006.02 |
徐国健 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 死缓 |
2006.04 |
李达昌 原四川省副省长 | 获刑7年 |
2006.09 |
侯伍杰 原山西省委副书记 | 获刑11年 |
2007.01 |
王昭耀 原安徽省委副书记 | 死缓 |
2007.09 |
荆福生 原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 无期 |
2006.12 |
王有杰 原河南郑州市委书记 | 死缓 |
2007.12 |
何闽旭 原安徽省副省长 | |
2008.02 |
杜世成 原山东省委副书记 | 无期 |
2008.04 |
陈良宇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 | 获刑18年 |
2008.06 |
庞家钰 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 获刑12年 |
2009.08 | 孙瑜 原广西人民政府副主席 | 获刑18年 |
2010.01 | 陈少勇 原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 | 无期 |
2010.05 | 朱志刚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 无期 |
2010.07 | 陈绍基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 | 死缓 |
2010.09 | 王华元 原浙江纪委书记 | 死缓 |
2010.12 | 黄瑶 原贵州省政协主席 | 死缓 |
2011.01 | 宋勇 原辽宁省人大副主任 | 死缓 |
2011.05 | 许宗衡 原深圳市市长 | 死缓 |
2013.07 | 刘志军 原铁道部部长 | 死缓 |
2014.07 | 王素毅 原内蒙古统战部部长 | 无期 |
2013.07 | 刘志军 原铁道部部长 | 死缓 |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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