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16日电(记者于嘉)记者1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获悉,环京津地区主要城市之一、距北京400多公里的呼和浩特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10天,占总天数的60.8%,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据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副调研员于良介绍,上半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9微克(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35微克),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29微克(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70微克),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2微克(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60微克),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5微克(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40微克)。
于良介绍说,与去年同期相比,检测指标中有3项指标下降,1项指标升高。其中,PM2.5、PM10、二氧化硫的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6.9%、12.8%、10.1%,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32.4%。
监测数据还显示,呼和浩特市上半年共发生沙尘天气7次,小时浓度最高出现在4月24日,为每立方米2985微克。
近年来,呼和浩特通过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加强煤场管理等措施,使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并进一步对改善环京津地区的空气质量作出贡献。
作者: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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