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以来,我们收到了四五篇以“亏钱的维权值不值”为主题的来稿,特别是其中一篇颇有典型性:某团一名战士的父母与邻居发生纠纷,大门被砸坏。在发函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该团派专人赴战士家乡处理此事,最终帮助战士父母依法获得1000元的赔偿。结果这趟维权之旅的差旅费却花费了4582元。私下里有官兵议论,“多花了”3000多元的维权到底值不值?这里我们就来做一下讨论和分析。
1 “值不值”是个伪命题
首先必须说明,“亏钱的维权值不值”是个伪命题,太多条理由可以证明,这样的维权当然值得做,并且必须做—
官兵和其家属的权益不能单凭金钱来衡量;
表面上是为一个战士维权,实际上是维护了法制的权威;
看起来当事人只有这名战士,实际上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全团官兵都是受教育者……
至于“以人为本”“关爱基层官兵”等观念,更能一下子把这个伪命题推翻在地。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就这个话题展开讨论?因为这个话题背后的东西值得我们探讨一番。
2 “函对函”与“面对面”
前面我们是站在官兵的角度去看待“值不值”,并且毫无悬念地得出了“当然值”的结论。但一切指导行动的理念是否能深入人心、真正实行,还要看其具体的可操作性怎么样。
当我们站在部队的角度去考虑“怎么做”的时候,会发现有较大的难度:如果张三、李四等官兵家里也相继、甚至同时出现涉法问题,部队是不是都要派专人前往维权?部队在人力、物力和精力上顾不顾得过来?会不会干扰正常的训练教育工作……
带着这样的考虑,当回过头来仔细看这篇稿件时,我们会发现“发函协调无果”这个环节被“值不值”的讨论覆盖在了沙滩上—也就是说,如果发函管用的话,部队根本就不需要走到讨论“值不值”这一步!
笔者与稿件作者联系得知,该团发函过去之后杳无音信,于是不得不派人前往。因为“话怕当面”等种种因素,不少部队在处理官兵家庭的涉法维权问题时反映—“函对函”不如“面对面”。
所以,在发函无果的前提下,部队不得不踏上“亏钱的维权”之旅。
3 把机制“装”进公函
显然,让公函的分量重起来,才是告别“亏钱的维权”的正确道路。
怎样让维权公函的分量重起来?仅靠收函人的责任心和对部队的感情?显然不行。我们必须把一套设计周详、运行有力的机制“装”进公函。
当然,“机制”一词在涉军维权领域并非一个新词,不少部队都跟驻地或官兵籍贯集中地的相关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但毋庸讳言的是,这边是不断建立的机制,那边却是上门维权的新闻,这至少说明一点,相关机制的运行上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在督促反馈环节可能存在漏洞。
记者之前参加了解放军军事法院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会上得知他们将进一步完善跨战区省区军兵种维权协作机制,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综治考评,哪个地方或单位做得不好将被“扣分”!
我们有理由相信,当这个机制越来越完善、运行越来越规范时,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氛围将会越来越浓厚,关于“亏钱的维权值不值”的讨论也将成为历史。
本版8月10日“看法”专栏刊登《保密的“圈圈”是不是越大越好》之后,几名基层官兵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现在少数单位抓保密工作确实不够“精细”,编者在此文中提出的“这些兵器中定然有的密级高些,有的密级低些,甚至有的已经脱密,可以出镜”其实还应再细一些。他们提出3条针对性很强的建议,现摘录如下,再给大家提个醒。
单个武器可以出镜,但不能整个班、整个排拍合影,以免暴露整建制的武器配置;
有的武器装备,如飞机、舰艇等可以全身出镜,但不能局部暴露;
武器在没有明显地理特征的地方可以拍照,但在野外驻训等可能暴露训练位置的地方不能拍照。
借此机会,我们也衷心期待广大读者多提供“与法制有关的军营话题”和“与军营有关的法制话题”,希望通过我们的关注、探讨,使依法治军的理念更加深入军营,使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维护。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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