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
机构设置
综合处
登记处
权属处
权籍信息处
调查处
监测与统计处
人员编制
24名
其中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10方面主要职责
拟订全国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等
会同林业、海洋等部门登记发证
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
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
组织开展土地权利制度研究
负责定期组织全国性土地调查和变更调查
指导地方地籍调查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土地遥感监测工作
承办国土资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记者昨天上午从国土部获悉,不动产登记局职责、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已确定,国土部的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职责、设6个处和24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执行《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
根据《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包括10方面主要职责,设6个处和24名工作人员。
司(局)内设综合处、登记处、权属处、权籍信息处、调查处、监测与统计处6个处。24名人员编制包括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1名、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1名、副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2名、处长6名、副处长3名、其他工作人员11名。
疑问
查涉房腐败有了“尚方宝剑”?
近年来现身的“房姐”“房叔”一度掀起“以房反腐”的波澜。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能否赋予相关部门查处房产腐败的“尚方宝剑”?
专家表示,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此前公检法、税务等部门都可以通过合法程序查询不动产信息,而且,从目前设计的登记技术来讲,以人查房或者以房查人都存有漏洞,并不能轻易将腐败官员的房产状况摸清。
“如果贪腐官员将不动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只要手续合法齐全,登记部门就应将其纳入产权登记,反腐部门查询起来不易察觉。”湖北省反腐倡廉理论特约研究员唐坤说,不动产登记制度与财产公开制度有显著差别。
有人曾设想过,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他人不动产信息,比如拥有多少套房等,借此发现腐败线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唐坤说,“这种查询并非随意的,须遵循严格的规定,必须是权利人,或具有利害关系。”
疑问
房价将应声而降?
专家认为,不动产信息的统一登记归类整理,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房地产税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加速落地的重要原因之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底细”。
但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楼市。安信证券研究认为,建立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将所有种类的不动产包括农地林地、草原甚至海洋列入登记范围,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不是以调节房价为目的,与限购、限贷等调控措施存在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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