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倪冬 通讯员蔡顺国报道 明知自己搭建的阳光房是违章建筑,在拆违人员拆违时,朱某仍采用泼洒臭污泥水、抛扔砖头瓦片等暴力手段阻碍拆违行动,并致多名拆违队员受伤。昨天,浦东新区检察院透露,朱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批准逮捕。
今年5月28日下午1时许,由浦东新区曹路镇城管“三违办”及派出所民警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位于龚华路349弄某号顶楼的违章阳光房实施拆除。在告知房屋主人朱某执法队将对顶楼的违章阳光房实施拆除时,朱某拒绝开门。
无奈之下,拆违队员只得通过隔壁的天窗,爬到朱某家的房屋顶实施拆除。随后朱某拿起事先准备好的一桶阴沟污泥朝他们泼了过去。两名拆违队员将朱某控制,其多名家人也开始与拆违队员争吵,并阻止拆除阳光房。当拆违队员继续拆除违章建筑时,朱某趁其家人与执法人员争吵之机,又爬上了屋顶,并向正在拆违的队员抛扔多块砖块,致多名拆违队员头部、背部等多处受伤,造成拆违执法被迫中止。
经鉴定,一名拆违队员遭外力作用致右手第5掌骨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3名拆违队员遭外力作用致面部、颈部,右肘部、右腕部、左膝部、头皮等多处受伤,均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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