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 (记者 张红中) 丹凤县龙驹寨镇青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佘某超本已卸任,却私自代替经常不在家的女儿行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权,涉嫌贪污国家低保资金14万余元。近日被该县纪委、检察部门立案查处。
昨日,丹凤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1年村“两委会”换届时,龙驹寨镇青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由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佘某超之女佘某某接任,但佘某某因常年在外打工等原因不在家,佘某超就私自代替其女佘某某行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权至2014年5月。今年7月,丹凤县该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后,立即对群众反映佘某超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在此期间佘某超违反农村低保申报评定规定,先后为其妻子和外镇、外村亲属在该村申报低保,并领取国家低保款147208元,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其行为涉嫌贪污。该县纪委决定给予佘某超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丹凤县县纪委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龙驹寨镇相关领导分别给予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该镇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干部给予责令纠错,同时向县民政局发出责令整改监察建议书。目前此案已移交丹凤县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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