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无业男青年谭某在公交车上两次泼洒香蕉水,惊散乘客后他也趁乱走掉,警方侦破此案抓获了谭某。谭某供认,泼洒香蕉水看到乘客恐慌后觉得有快乐感。今年8月7日,沙河口区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谭某判刑4年。
谭某今年27岁,本市人,家住中山区。今年3月5日傍晚6点多正是交通高峰期,谭某乘710路公交车时,拿出一个装有香蕉水的瓶子悄悄泼洒在车厢内,刺鼻的气味立即弥漫开来,乘客受到惊吓乱作一团,司机立即停车紧急疏散乘客,谭某于混乱中逃离。警方接到报案后勘查现场,提取了现场液体,经过公安技术专业检验,鉴定出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二甲苯成分,为易燃易爆液体。次日早6点多,谭某再次乘坐公交车在车上泼洒香蕉水,又引起乘客恐慌,司机停运并进行了紧急疏散。
连发两次事件,警方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谭某。3月7日谭某被警方抓获,谭某在证据面前交代了犯罪事实。对于犯罪动机,他说看到在公交车上泼洒香蕉水,等气味散发后,乘客由于恐慌乱哄哄的心中有种快乐感。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谭某在法庭上认罪。法庭认为,谭某故意在公共场所泼洒易燃易爆液体,并引起公共恐慌,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谭某如实供认犯罪事实,酌情从轻处罚。(线索费:李先生40元+50元礼品)
本报记者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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