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真正的市场型、草根型的中介服务组织,鼓励企业自发成立中介组织,鼓励同一行业中介机构开展竞争,使其服务质量决定中介机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8月30日新华社报道,荆州一家化工公司准备上马一个100多万元的项目,被当地安监部门要求去一家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竟然收费20多万元。恩施州利川市一家企业去一家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评定安全等级居然是看交钱多少,5万元一级达标,3万元二级达标。这种行政审批改革后,原本只要数百元的政府审批手续费,竟要花费上万元。改革严重偏离了原有初衷。
减少行政审批、约束行政权力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有助于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释放企业的活力。应当说,本届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抓住了长期以来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和转型的最大掣肘。这两年来,中央层面在简政放权上的力度空前加大,实践中企业确实也感受到了相应的改革红利。
但是,实践中也反映了另外一种现象,即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被中介机构所截留。原本还有章可循的政府审批反而成了无章可循的中介寻租。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坦率地说,是一些政府部门不甘心既有权力的削弱,不甘心既得利益的流失。为了保留既得利益,通过指定性、垄断性的中介机构来收费。在这种格局下,中介机构并不是为企业服务为目标,并不是企业自发形成的联盟;而是以为政府有关部门收费为目标,是异化了的准政府部门。而对企业来说,过去由政府收费变成由中介收费,形变实不变。这种行政审批改革,不仅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恶化了营商环境。从这个角度看,官办中介机构的问题,实质上仍是部门利益在扭曲改革。
怎么办?需要坚持行政审批改革的基本思路,对企业来说非禁即准,无论这个准来自于政府还是中介机构。具体来看,一是把行政审批权限,能放的一放到底。大幅减少事前审批,彻底清除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放开中介机构,官办机构加快转型,去行政化,与行政权力脱钩;不能转型的应予以直接取消,防止中介组织异变为收费机构;打破政府有关部门指定中介机构的做法。更重要的是,加快发展真正的市场型、草根型的中介服务组织,鼓励企业自发成立中介组织,鼓励同一行业中介机构开展竞争,使其服务质量决定中介机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并且对赋予中介机构的市场监管职能全部收回。以此形成公平有效的监管环境和市场秩序。
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会触及一些政府及其部门越来越多的核心利益。可以预期,某些既得利益者会采取各种形式来维护既得利益。对此,需要更为彻底的改革方案,杜绝可能异化改革的“后门”。
匡贤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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