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布”客户端武汉9月1日专电(记者 廖君 袁志国 张志龙)闯入校园,砍伤9名师生,3人死亡、6人送医抢救,犯罪嫌疑人跳楼自杀……开学首日,湖北十堰东方小学发生的持刀伤人事件震惊全国。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这是儿童作家郑渊洁在近年不断发生的校园伤害事件写下的感触。教育部门曾三令五申,要求保障学生安全,然而,十堰校园血案的发生,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
开学首日发生校园血案
1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开学第一天的日子。上午10时40分左右,湖北十堰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同学们还沉浸重回校园的新奇与开心之时,没有想到血案竟然发生在他们身边。犯罪嫌疑人陈某持刀闯进校园,砍伤9人,造成3人身亡,犯罪嫌疑人当场跳楼自杀。
郧西县委宣传部对外发布的最新通报称,疑犯是学生家长,凶器为水果刀。一位受伤女生家长在电话中透露,今天是开学第一天,自己10岁多的女儿今年就读五年级。据他介绍,当时行凶时,是在学校教学楼的五楼,自己的女儿坐在教室的倒数第二排,紧靠窗户,凶手没有进入教室,而是用凶器从窗户捅入,致使他女儿脸部受伤。
据记者了解,目前这些伤者已经被送入当地的县人民医院救治。到目前,2名重伤师生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郧西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刘捍东介绍,学生胸部中了一刀,刀伤很深,老师身中两刀,目前仍在全力抢救。
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案件调查,十堰全市学校、幼儿园全面加强防范工作,郧西县也正全力对学校师生进行安抚,进行必要的心里干预。
当地警方初步调查,事件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陈严富的女儿暑期作业没有完成,学校不让其报名。陈严富怀恨在心,今天上午以给孩子报名为由进入学校后作案,造成3死6伤。
安全措施升级 悲剧缘何不断?
事实上,近些年,学生安全事件屡屡见诸报端。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2人;4月28日,广东雷州砍伤16名小学生;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
2010年的四五月份,就发生6起较恶劣的校园砍杀惨案。之后,各地相继制定出台学生安全管理文件,校园安保升级。内蒙古建立了上下学保护和接送制度;湖北要求各地各学校将安全逃生教育纳入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北京市为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催泪剂、钢叉和防割手套等加强学校师生安全……
措施取得一定效果,但问题同样值得警惕。比如,安保人员似乎对大门的看护越来越紧,但事实上大多数“门卫”是中年人甚至老年人,只能起到“传话”的作用,最多也只能阻止一般群众进入,难以起到校园安全第一道屏障作用。
以此次事件发生地湖北省为例,今年就发生了类似数起危害学生安全事件:5月20日,湖北省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五里墩小学,有一名男子冲进学校,有3名学生被男子持菜刀砍伤;6月11日,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一起劫持师生事件……
据了解,我国已经陆续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颁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但相关法律法规多属于事后补救性措施,事前防范和教育指导性较少。
多地偶有曝光的学生被侵害砍杀事件表明,校园学生安全的防护网还有不少漏洞。“很多地方的规定都是临时性的,难免会走过场。”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表示。
接连发生的惨案提醒我们,花朵般的生命更需要安全保护。专家表示,如果城市公安机关能安排临时警力、农村能以村镇为单位组织适当安保力量,以幼儿园、小学上学、放学为重点时段,在校园周边开展治安巡查,相信会减少类似惨案发生。
如何勒紧校园安全“紧箍咒”?
“我国每年约有5.5万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今年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披露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披露。如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仍是摆在家庭、社会和政府面前的一道考题。
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检察机关的案件调查显示,在全部未成年被害人中,六成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少年。校园性侵、体罚等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法律是社会的底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赵凯说,要构建起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保护网。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修订后,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地方法规进行了修改。但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学校保护措施在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乡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落实。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对于流浪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的管理大部分还是空白,城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周边也鲜见治安人员身影。
“保护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安全并不仅仅是教育领域内的事情,与社会治安形势密切相关,也有赖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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