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省人民政府在郴州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会议要求,在全省全面推广郴州治超经验,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进行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治超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从2016年起全省常态化治理。
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副省长盛茂林发表书面讲话,副省长张剑飞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郴州市人民政府介绍治超工作经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省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郴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市州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安监工作的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县市区长参加会议。会议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会前,全体与会代表参观了郴州市治超工作现场。
杜家毫省长书面讲话强调,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重要性,治超工作贵在落实、重在坚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一行动、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盛茂林副省长书面讲话要求,要从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高度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
张剑飞副省长讲话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目标,突出抓重点抓关键;要强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领导,形成真抓严管的强大合力。
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欣要求,全省交通运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分工,严格履责;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会议明确,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重点为:一是狠抓源头治理。重点抓好两个源头:其一,突出车辆源头管控。把打击非法改拼装车辆作为车辆源头管理的重中之重,从严整治。其二,突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各地年底前公布重点货物源头单位名单,全面落实派驻监管制度。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地、材料供应单位不准使用超限超载车辆,确保令行禁止。二是狠抓路面治理。高速公路严把省际入口,严防超限超载车辆进入省境;收费站出口要严格执行计重收费政策,对驶离高速公路进入普通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坚决采取既卸载又罚款的措施。国省干线要以固定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治超”方式加强检测把关。农村公路设置必要的限宽限高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行。加大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起到震慑效果。三是狠抓城区超限超载治理。把城区渣土车、环卫车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本次整治内容。四是狠抓运输市场治理。深入开展运输市场“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清理整顿物流环节收费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推进运力结构调整;加快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质量信誉考核评价制度。
会议要求全省治超工作要“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规定”。“统一行动”即全省一盘棋,从9月1日起开展集中治理。“统一标准”即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和相关处罚、收费标准。“统一规定”即实行“七个一律”,即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所属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上路行使;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缔;货物源头违规超限装载的一律停业整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治超工作开展不力、治超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问责。
会议明确了治超工作措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从严落实企业责任,把禁止超限超载装载、运输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企业合法装载、运输作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考核指标;从严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市、县人民政府是辖区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治超工作。市州长、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从严落实部门责任。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负责或指导监督本部门、本系统治超工作。二是强化治超保障。重点是三个方面。加快完善站点设施,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普通公路固定治超站点,省适当给予支持;落实人员、经费,将治超站点、设施建设和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完善省、市、县治超监控中心,在关键路段设置电子卡口,加快推进信息共享。三是加强检查考核。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履行治超职责情况实行目标管理,治超工作纳入市州人民政府绩效、社会综合治理和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对治超工作综合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采取省安排的交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降标、暂停资金拨付和项目限批等措施。市、县层层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切实抓好集中宣传、全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形成全社会关心治超、支持治超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治超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必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治超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州长、县市区长为组长的治超领导机构。省直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和联系人。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既要坚持分工负责,更要做好协调配合,坚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三是要加强责任追究。全省治超工作实行“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变化最显著、老百姓得实惠最多的领域之一。目前,全省公路总里程达23.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5167公里,排名跃居全国第四,基本形成“五纵六横”高速公路主骨架网;干线公路达4万公里,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及重要乡镇;农村公路达19万公里,实现100%的乡镇和93.4%的建制村通畅。交通基础设施的持续改善,为我省“四化两型”、“三量齐升”战略深入推进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面和难度不断加大,其中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凸显。据统计,70%的货车事故由“两超”引起,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与“两超”直接相关。同时,超限超载运输还可造成公路桥梁结构性破坏和路面桥面永久性破坏,严重损害交通发展成果。部分货运业主以超限超载获取利润,形成“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地方法治环境。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已势在必行。
郴州市煤炭和有色金属资源丰富,境内三分之二的主干线和县乡公路为矿运、煤运重线。长期以来,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影响,郴州曾一度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重灾区”。2010年3月以来,郴州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治超风暴,坚持依法治超、联动治超、源头治超、全民治超、科技治超, 通过四年多的重拳整治,郴州站点“双超”率已由治超前的86.49%下降到了0.1%以下,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恶性超载现象基本消除,创造了独具特色的“郴州治超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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