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邹艳 实习生 王欣桐) 2009年至2013年底,来自河北的刘志对7名男童多次实施猥亵。8月27日,丰台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刘志有期徒刑五年。“以后别人对你的孩子这么做你会怎么样?”当本报记者在法庭上追问被宣判后的刘志时,他说:“杀了他。”他有一个3岁的孩子。
庭审后,丰台法院专门邀请了心理专家蔡晨瑞对刘志进行心理疏导。蔡晨瑞表示,性心理问题的出现一般都跟青春期的记忆有关。刘志是一种恋童癖的性心理,拥有这种心理的人在公众面前是比较自卑、敏感和害羞的,但是一旦转换成行为就触犯了法律。
事发 因传销被骗 喜欢上小孩
刘志称,2007年他来北京时被朋友骗进传销组织,在传销组织内部他被要求吃发霉的饭菜,还挨打,从此对成年人开始有戒备心理,因而喜欢上了小孩。刘志表示,他没有朋友,除了家人,小男孩是他唯一的交际圈。
自2009年开始,刘志约一些小男孩去自己的家或者小树林等僻静场所,对他们进行猥亵,然后给对方一些钱。那些被猥亵的男孩害怕刘志,并且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一个男孩甚至帮刘志介绍自己的小伙伴供他猥亵。到2013年底案发时,他猥亵了7名男童。
刘志将小孩带到隐蔽的地方实施猥亵,然后给予他们钱或者带他们吃麦当劳等。这些被猥亵的男童大多在十二三岁。面对法官,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在他看来,猥亵男童并非过错。
打骂威胁孩子 性侵持续五年
刘志对孩子们的性侵持续了五年,大多数孩子是他长期猥亵的对象。然而这些孩子竟然没有告诉家长,甚至有一个孩子帮忙介绍自己的小伙伴给刘志,那样他也可以得到好处费。
“我怕如果不同意,他(刘志)打我。”一个被猥亵的小男孩小明说。尽管刘志不承认自己威胁过这些孩子,但多名受害男童表示,刘志曾骂过他们,并且威胁过说要打他们。直到2013年底,一位家长发现孩子的不正常,在追问下,孩子道出隐情,才案发。
丰台法院法官李倩说:“这么多年才案发,不仅说明男孩防范意识差,家长在这方面的教育也有缺失。”在此类案件中熟人作案比较常见,家长平时要多关注孩子的行为和心理,一旦发现犯罪行为及时报案。
对话刘志 “我没有同事没有朋友”
法晚:这些孩子你怎么找到的?
刘:我在篮球场、公园或者池塘等地方发现他们,等到没人的时候,我一般把他们带到我家、小树林等隐蔽场所。
法晚:你为什么要给他们钱?
刘:给他钱,他就能继续满足我的性欲望,不让他乱说,给他钱堵他的嘴。
法晚:想过你可以不用这种方式接触吗?
刘:我当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法晚:你认为这么对男孩就不是犯罪吗?
刘:是。
法晚:你觉得你的行为和其他犯罪有什么不同?
刘:我是罪恶的。这是律师告诉我的。
法晚:你跟同事的关系怎样?
刘:没有同事,没有朋友,生活圈子就是这些孩子。
法晚:你和妻子的生活和谐吗?
刘:很幸福。
法晚:你在这些男孩身上有没有看到你孩子的影子?
刘:没有。
法晚:你现在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
刘:对孩子造成了伤害,我家庭也受到了影响,我自己也得到了惩罚。
法晚:出去后怎么弥补这些被害人?
刘:尽可能地赚钱。
法晚:你的孩子也像这些男孩这么大,想过怎么保护他吗?
刘:不会让他和陌生人接触,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他的防范措施,把经验告诉他。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文/记者 邹艳 实习生 王欣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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