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刘晓军 赵雄韬)9月5日,黄陵县桥山镇龙首村一民房发生爆炸,造成13人受伤。昨日,警方初步查明,龙首村村民刘某私藏自制炸药引发爆炸。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爆炸中心形成1米多深的坑
事发地龙首村距离黄陵县约9公里,位于210国道旁边。昨日上午,发生爆炸的刘某家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几间临路的平房变成了一堆瓦砾,旁边刘某叔叔家的房子也被炸塌。爆炸中心所在的位置,形成一个1米多深的坑,周围拉着警戒线。
“我当时刚吃完饭不久,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紧跟着几个窗户的玻璃就碎了。”村支书宋新清家距离发生爆炸的刘某家有几十米,听到巨响后,宋新清闻声赶了过去,发现刘某家附近尘土飞扬,房屋倒塌。经过确认,有十余人不同程度受伤,于是马上报警,并组织村民救人。随后赶到的120、消防官兵和公安人员也加入到救援队伍,并疏散交通、维持秩序。
刘某的叔叔事发时被倒塌的砖墙掩埋,随后被村民救出,送到医院检查发现3根肋骨骨折,伤情较重。另一名伤情较重的村民游某头部受伤。据黄陵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张晓峰介绍,两名伤情较重的伤员目前意识清楚,生命体征平稳。其余11名住院者多是软组织损伤,正在进一步检查。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有两名伤者已经出院。
疑犯称制炸药供采石场使用
据黄陵县公安局副局长白进忠介绍,事发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根据现场爆炸的情况,排除了群众报警所称的煤气罐爆炸的可能。通过和刘某父亲谈话得知,刘某在家中藏有一袋自制炸药,大约有40公斤。民警当晚就将刚从西安赶回黄陵的刘某控制。据43岁的刘某交代,他从市场买来硝酸铵化肥,加工成炸药供采石场使用。
由于爆炸发生时,刘某家屋内并没有人,其父当时也在院子外面,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炸药发生爆炸,警方仍在继续调查。据了解,硝酸铵炸药非常不稳定,在受热、碰撞等情况下都易发生爆炸。
因为涉嫌私藏自制炸药,刘某昨日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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