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9月10日电 (谢盼盼 吴洪 张茹颖)相恋一年的女友提出分手,男子几经哀求甚至以自杀相威胁都没有结果。一气之下,他举刀将女友砍伤。9月10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32岁的徐某是浙江仙居人。一年前,他与小紫(化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很快就开始交往。
可是,相处的过程中,小紫感觉徐某做事易冲动,只要一言不合就会发脾气,有几次还出手打她。今年3月,在一次激烈争吵后,小紫提出分手,并不再与徐某联系。
徐某不甘心,几次三番打电话要求复合,甚至发短信“威胁”小紫:“以后别让我看到你,看到就打断你的腿。”即便如此,小紫还是没有理睬。
4月8日上午,打过去的电话再一次被掐断后,徐某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藏在身上,来到小紫工作的水果店。
徐某一走进店里,就拉住小紫的手提出“出去聊一聊”的要求,遭小紫拒绝后,他“扑通”一声跪在小紫面前,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比划着手腕,情绪激动地说:“你要是跟我分手,我活着也没意思了。”
店内人员见状,迅速夺过徐某的水果刀,合力制止了他。
连自杀威胁这一招都用上了,小紫仍无动于衷,这让徐某心灰意冷。争吵了一会儿,他趁小紫去上厕所时尾随而入,并将门反锁。两人在洗手间里又起争执。
“你不跟我好,我也要让你尝尝苦头!”这时,徐某情绪已完全失控,他一气之下拔出了另一把菜刀,朝着小紫的头部砍去。小紫大惊失色,一边躲闪一边大呼“救命”。
其他店员听到呼救,赶到门外喝止徐某,并用力踹门。徐某这才清醒过来,主动将门打开,而此时的小紫已经血流满面。事后经鉴定,小紫因外伤致头皮裂伤,创口长达26厘米,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经过这段时间的反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庭审接近尾声时,徐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封悔过书念起来,他说他最对不起的是小紫。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