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7年生两孩 离婚获两万元补偿 后回到前夫家生活 索要4万元不成
本报讯 (记者魏丽娜)离婚后因不舍两子女又回到夫家生活,在向前夫索要4万元未果后,扬言让其“付出代价”。次日,她将前夫的侄子从上学路上骗至僻静处,残忍掐死。因曾有过精神病史,她上诉请求从轻判处,经司法鉴定,其作案时有完全责任能力,终审维持原判获刑死缓。
2010年6月,因为经常争吵感情破裂,阿玉与丈夫阿军在结婚七年后协议离婚,两个子女由阿军抚养,阿玉拿了阿军的2万元补偿款离家生活。一个月后,阿玉因舍不得孩子又回到阿军家里。阿军说,当时和父母考虑到两个孩子年纪较小,需要人照顾,所以就默许阿玉留下来。
2013年6月23日晚上,阿玉向阿军索要4万元。阿军说,他当时讲没有钱,阿玉就威胁说如果不将4万元给她,就要付出代价。
次日7时许,阿玉吃完早餐后去上班,路上看见儿子、女儿和阿军的侄子亮亮(化名)三人去上学,阿玉遂产生报复阿军一家人的念头。
阿玉追上三人,支开自己的儿女,以讲故事为名哄骗亮亮到其身边。阿玉的女儿说:“我拉着堂弟的手,不让他和我妈妈走,后来看见他们往桥那边走去了。”
阿玉拉着亮亮步行至一座大桥东侧斜坡草丛处,用手掐住亮亮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阿玉在周围摘下一些树枝将亮亮的尸体覆盖,然后去制衣厂上班。上午10时许,阿玉出于害怕而逃至附近山岭上躲藏。
放学后,得知堂弟不见了,阿玉的女儿和儿子就到桥那边找,“看见一双脚,将树叶掀开,就看见堂弟,脸黑一块、白一块,眼睛是睁着的,我就大喊找到了。” 晚上7时,阿玉从山上下来时被抓获。
据阿军讲,阿玉有时行为举止异常,曾差点把家里房子烧毁。因为阿玉的大哥有精神病,家人也怀疑阿玉有精神病,就送其到医院检查,2011年5月,阿玉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住院,同年8月30日治愈出院。
一审判决死缓后,阿玉提出上诉,其辩护人认为,阿玉有精神病史,应认定其为限制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是初犯,归案后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依法可酌情从轻判处。
经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阿玉作案时辨认及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责任能力。 二审认为,阿玉出于报复动机,将无辜儿童杀害,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深,社会影响恶劣。原判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对上诉人阿玉的量刑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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