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瑞林资料图 |
人民日报记者 彭波: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西省大同市原副市长靳瑞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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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哪?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查,靳瑞林在担任朔州市副市长、神头水厂建设协调组组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金;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二胎。靳瑞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靳瑞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采取强制措施意味着什么?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靳瑞林简历:
靳瑞林,1957年1月出生,山西神池人,汉族,大学专科学历,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12月至1979年12月,神池县委办公室打字员;
1979年12月至1983年3月,神池县委办公室干事;
1983年3月至1983年9月,神池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忻州地委党校大专培训班学习;
1985年7月至1985年12月,神池县委秘书办副主任;
1985年12月至1990年3月,忻州地委秘书处秘书;
1990年3月至1992年2月,偏关县委副书记;
1992年2月至1995年9月,朔州市委副秘书长(期间:1992年9月至1993年7月在省青年经济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年9月至1996年6月,朔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督查员;
1996年6月至1999年11月,右玉县委书记;
1999年11月至2004年6月,应县县委书记;
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朔州市委常委;
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朔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9年6月至2012年5月,朔州市副市长;
2012年5月,大同市副市长。
2014.01 拟提名为市级正职领导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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