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价不得多于18万 包车合同不能超1年
随着公车改革的推进,中央单位车辆租赁(含包车服务)需求增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车辆租赁定点采购(试行)执行办法。今后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年。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可通过中央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系统进行车辆租赁服务的定点采购。
采购程序
社会优惠政府也要参加
新规确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分为三类,包括汽车租赁企业42家、包车服务企业9家。
在采购程序上,各采购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具体需求;再通过中央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系统中的车辆租赁电子反拍及网上随机抽取系统,采用直接选用、电子反拍或随机抽选竞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电子验收单,经国采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国采中心提供的中央国家机关车辆定点租赁合同显示,租车分为散租、月租、季租、年租,其中散租分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租车或包车单位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
实施方式
不超2万元可自行采购
在执行方式的选择上,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各采购单位可自行查询并选择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但应以投标价格为上限就价格、服务进行洽商,也可进行电子反拍或随机抽选竞价。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不含)至50万元(不含)的,各采购单位可登录系统,依据明确的租赁需求,发起电子反拍采购;也可通过在线随机抽选1家及以上定点供应商,并组织3家及以上供应商线下报价。
新规要求,租赁轿车车价不应超过18万元、排量不应超过1.8L(含增压)。各采购单位进行车辆租赁及包车服务时,应选择国产汽车。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1年。鼓励各采购单位租赁各类自主品牌及新能源车辆。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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