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刘某因病去世后,其妻子郑某、儿子及父母继承了他的遗产。不久后,郑某的好友王某拿着两张借条找上门来,称刘某向她借了35万元治病。对此,郑某承认借钱的事,但刘某的儿子和父母并不认可,他们认为这是郑某与王某串通的虚假债务。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
王某诉称,刘某生前和妻子于2010年向她借款25万用于治病,2011年又借款10万元。作为郑某的老同学,自己慷慨解囊。2011年5月,刘某因病去世,但35万元的欠款至今未还。因此,她将刘某的妻子、儿子及父母告上法庭。
郑某认可王某的说法,但同为被告的刘某儿子(刘某妻子的继子)、父母则否认这笔债务。他们表示,刘某家境殷实,完全有能力支付医疗费。此外,三人还对借条的真假提出怀疑,认为是郑某与王某串通虚假诉讼。
一审判决认可了借条
真实性,判决刘某妻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王某欠款35万元;其他3名被告在继承刘某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宣判后,刘某的儿子及父母上诉。
昨天的庭审上,郑某表示:“丈夫病危时,他们家人不管不顾,连几百元都不愿借给我,我只好找同学借。”刘某的儿子及父母不认可借款,认为其中存在诸多疑点。刘某父母称,儿子生前是公司总经理,收入足够支付医疗费。另外,儿子朋友多、人缘好,即使治病缺钱也会向身边的朋友借,没有必要向妻子的朋友借钱。
此后,刘家人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律师称,两张借条上只有郑某签字,而没有刘某的,应认定为郑某的个人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借款。此外,刘某有一份公证遗嘱,对家中的财产分配做了安排,其中没有涉及到任何债务问题,而且立遗嘱时,刘妻也没提到这笔债务。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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