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80后”女子涉足证券市场,招募数十名业务员,建立空壳公司,编造虚构股市信息,向股民实施诈骗,金额高达890余万元……备受关注的以龙某、赵某为首的集团诈骗犯罪案22日上午在成都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见,法庭内座无虚席,旁听人员近80余人;辩护律师达15人,坐成两排;被告人15名,其中9成为“80后”。
庭审现场:被告人当场抹泪痛哭
22日上午10点半,高新法院二号法庭内挤满了参加旁听的人员,其中多为被告人亲属,有的甚至是一家老少7人从四面八方赶来。
11点许,在公诉方宣读完起诉书后,15名被告人均认罪,但对涉案金额持有异议。
据龙某供诉,她今年27岁,贵州人,2011年4月,24岁的她和29岁的赵某通过打工认识,因赵某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便共同出资组建一家空壳股票投资咨询公司。赵某在公司主管业务培训,龙某主管后勤管理。“当时想股票市场有股票操盘业务,加上赵某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便谋划建立公司赚钱,没想到业务越做越大,怪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龙某说完后,便在法庭上大哭了起来。
作案手段:虚构股市信息诈骗会费
这样一个空壳公司如何实施诈骗?经龙某供诉,她和赵某将成都体育学院附近一居民楼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地点,并请人安装模拟通讯设备、制作虚假公司网页和公章,先后招募十余名业务员在团伙任职。
据了解,该犯罪集团内部设三个组,每组由组长、副组长、业务员组成。集团正式“开工”后,主要通过业务员编造虚构的股市信息,谎称公司资金雄厚可以任意拉升股票并许以高额投资回报,每天不间断向全国各地机主打电话推荐股票,并让其成为会员,缴纳入会费和保证金。
随后,业务员将本组组长、副组长以“操盘手”、“炒股专家”身份推荐给股民,对其实施更大数额诈骗,甚至承诺亏损按1:1比例赔付。
两年内,龙某等15人共疯狂敛财逾890万元。
黄晶 本报记者 曾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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