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自媒体人”葛甲因长期在网上发文批评阿里巴巴,被许多网民称为“阿里黑”,今年8月,阿里巴巴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正式起诉葛甲,要求其公开道歉,并索赔50万元。9月23日,这起案子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围绕葛甲的自媒体文章是否构成恶意诋毁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通讯员 滨法 记者 陆冠均
葛甲:犀利是写作方式,非针对阿里
葛甲何许人也?记者了解到,葛甲是互联网分析师,同时也是网上较为知名的自媒体人,由于他长期在自媒体上发表批评阿里巴巴的文章,因此还被一些网民称为职业“阿里黑”。原告阿里巴巴方面称,从2012年7月起,被告葛甲经常在网络上撰写文章对其进行攻击,文章数量达到了70余篇。
据了解,葛甲自媒体文章中的一些观点,包括“阿里是投机分子”、阿里是“哄着骗着把钱转到自己口袋里”等观点,在网上引起过不少对原告的非议。事实上,每当阿里巴巴具有重大意义的时间节点,比如启动上市等期间,葛甲的自媒体文章就从未缺席过。
对于阿里方面的控诉,葛甲及其辩护律师当庭表示,语言犀利只是其写作方式,并非针对阿里巴巴,并直言自己所写自媒体文章99%都是评论,很少涉及事实。葛甲的辩护律师称,其评论是杂文评论,不是财经评论,具有一定的文学色彩是正常的,因此不构成恶意诋毁和侵权。
阿里:其诽谤性言论致巨大损失
对于葛甲一方的说法,原告阿里方面则认为,评论必须基于事实基础,如果没有,也构成侵权。作为财经评论,不是小说创造,不能用文学写法来写,被告方以文学创作为抗辩事由,在这个案子中不适用。
阿里方面表示,被告的博文中有多数都是攻击原告的,其中不乏一些侮辱性的语言和诽谤性的言论。自被告在网上发布这些文章后,每篇点击率从几百到几千不等,而在其名下的不同载体如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搜狐微博、网易微博的链接和传播下,文章又被其他很多媒体转载,使得这些侮辱性诽谤性言论进一步扩散,不仅使原告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了巨大的损失,也使公众对原告的社会评价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庭审后,阿里巴巴集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起诉葛甲旨在维护名誉权,守护企业的尊严,诉讼请求包括删除文章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我们尊重判决,不存在和解可能”。
被告自媒体身份成焦点,法院未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控辩双方关于“文章是否构成恶意诋毁”这一争论之外,被告人葛甲的自媒体身份,成为了该案的另一个焦点。在法庭上,葛甲提出,自己不是记者,不是媒体,所写文章只是评论,不是报道,原告阿里巴巴认为他是个媒体,其中存在偏差。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技术变革带来自媒体的兴起,新闻生产和传播逐渐开始去中心化,一些不具有记者身份的人借助网络成为意见领袖,并拥有了制造和引导话题的能力。“具有媒体属性的自媒体人的底线和边界在哪里?”成了一些传媒研究人士十分关心的话题,正因如此,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一案,也被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
早在昨日开庭之前,滨江区法院就曾表示,由于我国的网络言论立法并不完善,所以他们处理这起官司比较慎重。
当天,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未对该案当庭宣判。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