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全国首发法官业外行为指引
法官要管住自己的
生活圈朋友圈
通讯员 张兴平 王华卫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XX法官,我有很紧急的情况与你沟通,我们在XX茶室见面吧?”“不好意思,我们不能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有什么问题请你来法院面谈。”《这是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引》中有关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关系的具体指引中漫画所配的文字,通俗易懂且一目了然。
昨日浙江省高院在全国首次颁发法官业外活动指引,提醒法官时刻加强警惕,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近年来发生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湖北高院刑三庭庭长开房事件、云南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殴打保安事件等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2008年以来,浙江省高院先后主动严肃查处了10名处级以上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浙江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5件29人,同比分别比去年上升了117.8%和222.2%。
省高院监察室主任(省纪委派驻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翁暨伟说,分析这些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事例,大多数都滋生于法官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大都由业外行为不检点、放纵业外活动逐步开始。
有的律师利用与法官是同学、师生或同乡关系而向其“说情”,有的还通过法官的同事和领导来“打听案情”。他们常以“聚会娱乐”、“外出旅游”等看似“正常交往”的名头与法官接触,不仅隐蔽性强,而且危害性大,容易使法官放松警惕。
翁暨伟表示,目前法院偏重法官业内监管,业外引导缺实招欠实效。《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导》属于刚性纪律规定之外的柔性方法,通过梳理法官在现实业外活动中可能遭遇的各类具体情景,给法官一种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引、提示和警醒,从饭局宴请到熟人就案件说情打招呼,从日常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到同事家庭邻里人际关系处理,从“小细节”入手进行防范提醒。
比如,在投资理财上,法官可以在证券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并自由交易,但谨记上班期间不得炒股,也不可利用办案中知悉或掌握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谋取利益;又如,法官自费接待、宴请亲朋好友要量入为出,不宜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到高消费场所而引起公众猜疑,要坚决避免出入有异性陪侍服务的场所,或其他有不健康活动内容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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