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9月24日电(记者梁书斌、邹大鹏)9月24日,记者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部门了解到,9月21日夜,佳木斯市一路虎车与奔驰车相撞,导致奔驰车内两人死亡。经查,路虎车内三人均饮酒,其中包括两名交警。
9月21日21时许,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滨江路港务公司门前有两车相撞,伤者伤势严重。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
事故现场位于滨江路佳木斯港务公司北侧弯道处,一辆红色路虎车在滨江路由西向东行驶时,驶入道路中心线左侧,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奔驰车相撞,造成奔驰车驾驶人黄某及乘车人艾某受伤,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路虎车内马某(佳木斯市前进交警大队民警)、迟某(前进交警大队民警)、杨某(迟某同学)受伤,两车严重损坏。
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马某、迟某、杨某三人均饮酒。
经初步调查,此交通事故系路虎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越前方车辆时进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奔驰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三人受伤。
目前,迟某、马某、杨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警方已对三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警方成立了三个工作组,通过检验鉴定结论尽快确定肇事路虎车驾驶人,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认定,依照法律程序客观公正处理。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梁书斌 邹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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