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根本不是我的。在出生证上签字,完全是帮朋友的忙。”昨天,民警老谢说,3年前他的一个异性朋友未婚先孕,就要生孩子了,可她的男友却“不见了”。接到求助电话后,出于好心,他便到医院签字,充当起“临时父亲”。这位未婚妈妈生下男婴洋洋(化名)后,有人说他有“私生子”,并将他举报到计生部门。今年7月,盘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盘龙区计生局”)给他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超生为名对他罚款1万元。为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只好将盘龙区计生局和孩子的生母李女士一起告上法庭。昨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签字
未婚妈妈要生孩子
他去帮忙
今年50岁的老谢从警已有30个年头,在昆明有妻子有孩子。
昨日一大早,老谢早早来到盘龙法院。另一边,盘龙区计生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还聘请了两名律师参与庭审,10多个计生干部也参与了旁听。
“老谢有个私生子”,半年前,一封举报信将老谢推到了风口浪尖。接到举报后,盘龙区计生局对此事展开调查。
昨日庭审时,盘龙区计生局的律师说,有关老谢婚外超生问题,盘龙区计生局不但走访了老谢所在单位,还到医院调取了证据。调查发现,李女士剖腹生孩子时,手术单上签字人是老谢,就连孩子出生证上父亲姓名一栏,签的也是老谢的名字。
超生
计生局
以涉嫌超生罚款1万
老谢自称:“孩子不是我的。”
为此,被告的律师说,盘龙区计生局对老谢做调查笔录时,老谢一再说孩子不是他的,但盘龙区计生局固定相关证据后,才确定了老谢涉嫌婚外超生的问题。
今年7月3日,盘龙区计生局给老谢下发了处罚决定书,认定老谢于2011年2月16日,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生育一子,不符合相关计生政策,对其罚款1万元。
老谢至今拒交罚款,他说:“孩子不是我的。”盘龙区计生局所做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真实情况是,他与李女士只是朋友关系,孩子并非是他与李女士共同所生。盘龙区计生局在没有查清楚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错误作出处罚。所以,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撤销处罚决定。
父亲
出生证上签名是老谢
但身份证号码是假的
随着庭审的进行,事情似乎明朗了一些。被告律师说,洋洋是2011年2月16日在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里分娩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的家属签字,填写的是老谢的名字;孩子出生证父亲姓名一栏的签名,填写的也是老谢的名字。
但老谢坚称:“孩子不是我的!”
老谢承认手术单、孩子出生证上父亲一栏签字,确实是他亲笔填写的,但完全是在帮朋友的忙。
老谢还说,一天,李女士打电话给他说,她就要生孩子了,住在医院里等待分娩,而她的男友却跑了,希望老谢帮忙签字,把孩子生下来。出于帮朋友忙的心理,他就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了字。
后来在办孩子出生证时,他确实在父亲一栏中填写了自己的名字,但出于其他考虑,他还故意编写了一个“莫须有”的身份证号。也就是说,洋洋出生证上的父亲名字虽然是他,但身份证号码却是假的。
老谢的律师也认为,既然出生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是假的,也就说明出生证是无效的。既然出生证无效,也就印证了盘龙区计生局所作出的处罚是违法的,应该撤销。
孩子
户口落到母亲老家
洋洋的母亲李女士未婚,洋洋出生后随李女士姓,李女士还将孩子的户口落到了她在楚雄牟定县老家的户口簿上。
目前,孩子3岁多了,已在上牟定县幼儿园,并一直由李女士老家的人看管。
对此,盘龙区计生局说,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主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如果与洋洋没有血亲关系,老谢为何要在出生证上签字呢?
“滴血认亲”
找不到孩子母亲做不了鉴定
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做“滴血认亲”不就水落石出了吗?
老谢说,他希望李女士能够出面作证,或者做亲子鉴定,还自己一个清白。但他却与李女士失去了联系。他和律师都认为,既然处罚是被告下发的,亲子鉴定的举证理应由被告来完成。
被告称,他们也希望通过做亲子鉴定,但问题是,盘龙区计生局作为计生部门无权来约束双方进行亲子鉴定。在对老谢涉嫌超生的调查中,也没能找到李女士进行核查,他们至今也不知道李女士的下落。虽然孩子在牟定老家,但未经监护人同意,他们也不能强制做亲子鉴定。所以在做亲子鉴定这个问题上,他们也很犯难。
孩子他妈
双方都说找不到
虽然老谢将李女士作为第三人一并告到法院,但昨天开庭时,李女士并没来。
被告说,在调查取证时,李女士作为关键人却“玩起了失踪”,他们通过多方渠道都没有找到她。
当法官多次询问老谢与李女士的关系时,老谢一直说他与李女士仅仅只是认识,只是朋友关系。“你是否知道李女士的下落?”老谢说,以前偶尔联系过,现在联系不上了。“我也找不到她。”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夏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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