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徽 李力力 周丹 陈名钰
一碗粉面泼下,伤害的或许是您的尊严;一个砖块扔下,伤害的却可能是性命。高空抛物,不仅仅是城市不文明现象,更是一把悬在市民头上的“利剑”。连日的采访,记者发现,这些高空抛物难以禁止的背后,还有着受害者取证难、维权难等尴尬。
【案例】
天降砖头砸中头部男子无奈状告27家住户
“我的生活,因为半截砖头,被彻底改变了!而我至今都不知道,究竟是谁干的?”说起3年前被高空抛物砸中的不幸遭遇,42岁的张兵依然有些怒不可遏。
时间回到2011年3月26日,武汉市柴林新村小区4栋2单元4楼一住户嫁女儿,作为新娘的堂哥,张兵从应城赶来贺喜。他下楼放鞭时,半截红砖从天而降,砸中他的头部。做了两次手术后,他落下九级残疾。由于找不到肇事者,他将该单元楼27家住户告上了法庭,并索赔35.9万余元。
官司虽然打赢了,张兵仍然是输家。法院判定22户可能加害人补偿张兵实际损失的40%,约7万多元,每户平摊为3270元。而他的医药费全部加起来,已经达到20万元。昨日,张兵告诉记者,3年过去了,22户中还有7户居民没有依法进行赔偿,但他也无能为力。“高空抛物不仅取证难,维权更难,我的生活也因高空抛物变得一塌糊涂。”如今,张兵没有劳动能力,事发前他原本在一家国企上班,因为受伤失去了劳动能力不得不下岗。家中的两个孩子一个在上初中,一个还在念学前班。全家的收入都靠妻子开小店过活,生活很是拮据。
【困境】
高空抛物难抓现行受害人维权索赔非易事
针对张兵遭遇的维权难问题,记者联系上湖北忠三律师事务律师余佳奇。“高空抛物造成较严重后果时,虽有法可依,但具体实施起来仍有困难。”她说,如遇到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将有可能造成该后果的住户全部告上法庭。但打官司耗时费力,同时面对这么多的被告,要一一索取赔偿也并非易事。“这种法律也是无奈之举,且藏有隐患。”余佳奇说,首先,这种处理方式对那些没有高空抛物的居民而言是不公平的,而且容易引起邻里之间互相猜忌,产生邻里矛盾。其次,某些人可能利用这一法律,故意制造事故,牵连他人。“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维权起来就更难。”余佳奇说,由于高空抛物比较隐蔽,很难抓到现行,若未被砸伤,大多数人不会为此大费周章进行维权。
武汉市公安局民警张明表示,高空抛物没有造成实际后果的,通常对肇事者无法追究法律责任。但一旦有人因高空抛物受伤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会对所在楼层逐一排查。在找到肇事者的前提下,如果伤者伤情严重,在法医鉴定为轻伤(及以上)时,就会以“过失伤害罪”对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实际生活中,高空抛物砸伤人,伤势不重的情况下,民警一般建议协商解决纠纷。
【支招】
物业上楼收集垃圾遏制业主高空抛物陋习
“刚开始,很多居民都往楼下扔垃圾,如今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少。”家住洪山区东方雅园的张先生说,改变的秘诀在于物业主动作为。
昨日,记者来到东方雅园小区,小区有32栋居民楼,每栋楼下有两个垃圾收集桶,小区环境相对较好,并无裸露垃圾。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周女士称,居民刚入住时,高空抛物的情况特别严重,有的居民直接将垃圾从十多层的窗户中扔出来,即使亲眼看见了,居民也不承认丢弃垃圾。为此,小区物业拉横幅、散发宣传单,但是情况并不太好,后来只得一对一入户宣传。周女士说,她在发传单时发现有些居民确实年纪大了,或者因为疾病,不便出门上下楼。“我让他们把垃圾放在楼道,让保洁人员清理,这样一来,从楼上往下乱扔垃圾现象基本消失。”“这样做多了,居民也挺体谅我们,很多时候垃圾就自己带下楼了。”周女士笑着说,现在小区内高空抛物的情况越来越少。
如何遏制高空抛物陋习,不少热心读者也纷纷支招。
家住江岸区蔡家田北区交管宿舍的陈先生建议,可以在小区安装摄像头,对准每栋单元楼的楼上,万一有人高空抛物砸到人,相关部门可以调取监控录像,确定责任人,以方便监管。市民李先生认为,如今高空抛物情况频繁,政府应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让饱受高空抛物困扰的市民们,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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