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9月28日电 题:贵州重拳治理高墙内的司法腐败 剑指违法减刑假释
作者 周娴
凭借虚假鉴定材料,专利造假立功,被判刑的罪犯,最后竟得以减刑、假释。“个别执法司法人员伪造虚假立功条件、虚假病情鉴定、收受财物帮助个别罪犯获得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这是严重的司法腐败。”28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马庆平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直斥这些犯罪极大损害了国家法制尊严和司法公信力。
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予以监外执行指导意见,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今年3月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多个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查处,目前已在贵阳、遵义和安顺等地发现11起违规减刑、假释案件。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本是为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而设立的制度,但这些司法制度正在受到不良居心者的挑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过去五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共纠正涉及68776人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而这个庞大的数字,也引发了外界对这三项制度透明度不高,监督制约不力等问题的关注。
贵州发现的11起违规减刑、假释案件中,有两起相当典型:贵州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干警王良伦以为罪犯办理减刑、假释及帮助罪犯留队服刑、便于减刑为由,向9名罪犯的家属多次索要钱物,共计人民币18.18万元。王良伦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黔西南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原支队长兰昭勇,册亨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贤铭,册亨县公安局机关党委原书记罗贵明,册亨县看守所原副教导员岑正辉等人涉嫌私放在押人员案。该案中,罪犯兰昭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在执行通知书送达次日即被以“取保外医”的名义释放,直到2014年4月30日才被收监执行。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统计显示,贵州全省目前共有在押“三类罪犯”(“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3482人,其中职务犯罪罪犯2398人,金融犯罪罪犯342人,涉黑犯罪罪犯742人。截至8月底,全省共有69名罪犯被收监执行,其中职务犯罪罪犯31人(厅级1人,处级6人),金融犯罪罪犯3人,涉黑犯罪罪犯1人,其他犯罪罪犯34人。全省共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28条。
据悉,贵州省发现的这11起违规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已经立案审查。涉嫌违法的监狱干警已被立案侦查。同时,69名保外就医罪犯,因保外就医情形消失,刑期未满而被收监。
马庆平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检察信箱等多种方式,积极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涉嫌违法犯罪的举报、控告和相关线索,并进一步加大查办刑事执行中职务犯罪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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