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全国,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中考加分政策。
考生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等称号,在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获奖,是获得加分的渠道之一。
据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13个对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加分奖励。对于考生参加体育、艺术和科技类比赛获奖者,分别有13个、8个和15个予以加分认可,但大部分都对可加分的比赛、名次进行了明确规定。
31个省区市绝大多数都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军人子女给予加分照顾。因公牺牲或一到四级伤残警察的子女可以加分出现在了22个城市的加分政策中。此外,29个城市对华侨、归侨子女给予加分优待。
与国家政策相承接的,31个省区市均对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加分照顾。但是也有一些城市开始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居住地或其他条件进行限制。如,重庆规定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才能够加分,沈阳、昆明则将加分限定为居住在少数民族乡的考生。
除去学生特长和荣誉,烈士和军人子女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的常规加分之外,一些省市区根据地区实际,制定了一些特殊的加分。比如2013年乌鲁木齐规定户口在乌鲁木齐市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中考原始总成绩加10分;2013年海南省规定,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可以加5分;2014年江苏宿州市规定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目前有12个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计生户子女中考有加分,如福州、广州、南昌、石家庄、昆明、太原等市。
山西省《寿阳报》在2014年5月6日的报道中称,根据《山西省农村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寿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从四月份开始对2014年中考考生中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进行了严格审核。共审核全县14所初级中学,其中符合条件的领证独生子女542人,这些考生享受在今年中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将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激励和引导更多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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