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廖蔚 东保押运公司的押运员莫东(化名)监守自盗,在从各银行收完钱押运到金库时,偷偷将其中近百万元现金藏匿并盗走其中的90万余元潜逃。今年1月底,逃亡近5年的莫东在云南大理落网时,所有赃款已无法找回。莫东随即被控盗窃罪。前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使计藏匿钱箱 浪迹偶然被抓
据介绍,莫东(男,1978年出生,东莞麻涌人,无业)原是东莞东保押运公司业务员。2009年5月29日,莫东和四名同事驾驶押运车去各银行收款,当日由莫东负责清点钱箱。莫东等人先后到塘厦镇、樟木头镇等相关网点接收钱箱,并将所收钱箱装车押运到东莞银行塘厦金库。
到塘厦金库时,莫东将钱箱交给同事,故意将两个钱箱留在押运车后车箱藏匿,向同事谎称已经把全部钱箱上交。信以为真的同事将“所有”钱箱交还塘厦金库。之后莫东等人驾驶押运车回到东保押运公司,押运车停在停车场。莫东与其同事下车后走出公司,但他谎称自己有东西遗留车上,并向司机借得押运车钥匙,回去将押运车后车门打开并故意不锁车门,然后返回将车钥匙交还,和大家一起离去。
当日晚上8时多,莫东偷偷回到押运车处,趁无人之际盗走其中一个钱箱,里面有现金共计人民币905444 .3元,后逃离现场。直到今年1月30日,警方才在云南大理洱海高速路口将莫东抓获归案。当时大理发生一起命案,警察在高速路上设点查车,莫东经过该处被查身份证时,警方发现他是被东莞警方网上追逃的通缉犯。
莫东被押解回东莞后,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盗窃罪,且数额巨大,建议法院对其判处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
涉嫌罪名定性 持异议望轻判
本案庭审时,莫东对被控的犯罪事实包括涉案金额都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莫东供述称当时他藏了两个钱箱,但觉得运走两个钱箱目标太大,不好操作,就搬走了一只较重的箱子。
“拿到90余万元我去了湖南,做生意被骗了部分钱。之后我就到云南大理租了房子住下来,其他的钱基本都花掉了。”
不过,莫东对检察机关关于案件的定性持有异议,他认为自己应构成“职务侵占罪”(量刑相对较轻),而不是盗窃罪。此外,其辩护律师指出莫东没有前科、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希望法庭轻判。
对莫东涉嫌罪名的定性,公诉人认为,“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该罪数额巨大量刑起点为五年。
“本案中,莫东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涉案那笔钱也不是东保押运公司的钱;另外,莫东并不具有押款车车辆的控制权,他只负责保卫运输,并没有监管钱箱的权力,因此本案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事实,莫东的行为也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公诉人称,莫东是利用监控薄弱,在夜晚时分,偷偷用塑胶袋掩饰钱箱带出押运公司,这种行为属于盗窃。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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