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 90后小伙王某某认为未婚妻任女士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用斧子将情敌砍成重伤,然后投案自首。记者今天获悉,此案将在北京市通州法院开庭审理。
5月26日19时许,王某某(1995年出生)在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宋先生暂住地外,因不满其未婚妻任女士与宋先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持斧子将宋先生胸部等部位砍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同年7月22日,被告人王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持斧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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