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已婚的前苗栗县大湖分局丁姓警察,被控不满小三提分手,性侵及强拍裸照,再逼签百万借款契约。台湾高院今天判丁男4年;全案可上诉。
检警调查,丁男两年前在警局服务期间,休假带着交往10多年的陈姓情妇到新竹市游玩,再赴汽车旅馆,陈女后来提出分手,引起丁男不满。
陈女报警表示,当天遭到丁男性侵、强拍裸照,还逼签新台币100万元借款契约。丁男后来遭惩处,随后退休。
全案一审认定丁男涉犯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8月徒刑,全案经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丁男未到庭聆判;法官审酌丁男在审理期间,已坦承犯案,审酌他的犯后态度,依强制性交罪改判4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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