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张广军 制造交通事故、专门抢劫豪车并致一人死亡。昨日上午,来自汕尾陆丰市甲子镇的5名男子在惠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受审的总共6名男子,其中余春敬、余水塔、卓汉全、卓木你、卓乃乐等5人不但互相是亲属关系,而且都来自同一个地方— 陆丰甲子,他们被控抢劫罪。另外1人余克盛是惠来人,因为购买5人抢来的车辆,被控隐瞒犯罪所得罪。
根据庭审指控,第一被告余春敬现年32岁,小学文化程度。从2011年1月份开始,由余春敬策划,这一抢劫团伙携带手枪、铁棍等凶器,开着一部旧三菱吉普车,多次流窜到惠城区,以中高档小汽车为目标,进行抢劫。2011年1月14日晚,在惠城区三环路湖山农场路段红绿灯处,一辆凯美瑞牌轿车等红绿灯。余春敬先开车从后方撞向此车,受害者刘某下车查看,趁此之机,其余案犯立即下车,借口对刘某拳打脚踢,将刘某打倒在地,随后将凯美瑞轿车开走。他们将这辆车开回陆丰甲子,检查车辆时还发现了3万元现金和手机等物。几人把现金分赃,又将这辆车以4万元的价格卖到余克盛处。
随后一段时间里,他们继续用制造轻微交通事故的手段,在湖山农场红绿灯路段、金山湖区域等地方分别抢得凯美瑞、皇冠等轿车四辆。其中一次,在金山大桥,一辆私家车停在路边,驾驶员在路边方便,余某等人路过,见状预备抢劫,遭到反抗后,司机被余某等人开枪射杀。
庭审显示,余某等人所抢劫车辆全部以三四万元的低价卖给了惠来人余克盛。同年3月份,这伙人在东莞樟木头抢劫一辆宝马轿车的时候被市民发现报警,随后被警方抓获。
昨日,公诉机关指控,余春敬、余水塔等人无视国法、以胁迫暴力手段实行抢劫并且致一人死亡,情节严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依法,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死刑。庭审结束后,法官没有当即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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