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0月10日电 (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梁锋)近日,浙江杭州余杭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传销导致的非法拘禁案,10名被告人中有9人是85后,其中更有4人是90后,最小的被告人年仅20岁。与以往的非法传销案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出现暴力殴打或伤害行为,而是奇特的以“罚站”、“俯卧撑”等方式体罚新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3月至5月1日,被告人王兵、徐小家、赵明、李成、张良、韦小奇等人在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泉漳村春晖小区一出租房的传销窝点,以体罚、言语威胁、派人跟随、扣留财物等方式,对被骗至该窝点的被害人小林、小刘、小华、小志进行非法拘禁。
被告人吴美丽等人在塘栖镇康盛小区一出租房的传销窝点,以同样方式,对被骗至该窝点的被害人黄志琴等人进行非法拘禁。
其中,被告人王兵、吴美丽分别系两个传销窝点的“主任”,负责窝点的一切事宜;被告人徐小家、赵明系春晖小区窝点的“管家”,负责日常管理、看守等;被告人闫亚洲、黄海江在两个窝点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等;被告人李成、张良、韦小奇在春晖小区窝点担任“师傅”,帮助贴身看管被害人等;被告人刘晓东在春晖小区窝点帮助控制被害人。
期间,被告人吴美丽曾将被害人小琴转移至春晖小区窝点进行非法拘禁,还曾到春晖小区窝点对被害人小林等人实施体罚。
“你过去体罚小林的时候,别人在干什么?”审判长如是问道。
吴美丽答道:“他们就这样看着,我就是让他自己做俯卧撑。”
另据了解,对某些不听话或者反抗的新人,他们还采取“罚站”的方式予以体罚。
至2014年4月30日、5月1日,4名被害人被公安机关解救。其中被害人小林被限制人身自由50天,被害人小刘被限制人身自由36天。被害人小琴被限制人身自由24天,被害人小华被限制人身自由10天,被害人小志被限制人身自由13小时。
余杭法院将择日宣判本案。
作者:赵小燕 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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