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0月10日电 (记者 冯抒敏)广西检察网10日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陆钦华(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此前8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陆钦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陆钦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陆钦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广西检察网10日并披露,广西另有2名处级干部因犯受贿罪,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两名处级干部分别是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原副主任、广西水利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广西钦州丰源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蒙承刚(副处级),以及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兼任广西钦州丰源水利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黄文军(副处级)。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对蒙承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黄文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作者:冯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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